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读懂三个“界定”——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芬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05-08-31 13: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刘芬

  《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全部都属于分散采购范围。但由于分散采购的项目品种很多,性质各异,在当前情况下,不可能将所有购买性支出全部列入《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所以法律规定通过设定采购限额标准予以界定。

  这里就出现三个界定: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另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都必须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依法实行公开招标。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