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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供应商大胆投诉”——访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黄永昶

作者:余海玲 发布于:2005-11-29 09: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是财政部门惟一直接面对市场的窗口业务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黄永昶说,“除了要掌握必要的财政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外,还应该具备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产品、市场和企业有一定认知,同时,良好的洞察力和沟通能力也不可少。” 

  这是黄永昶在11月18日召开的2005年四川省政府采购培训会上的一段讲话。这次会议参会人员为全省21个地市州的采购办和采购中心的负责人,称得上是四川政府采购队伍的“绝对主力”。



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黄永昶

  “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应该是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面对与会的60多员“干将”,黄永昶几次这样说。在会后和黄永昶交流时,记者发现,在他身上就很好地体现了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干练、全面、敬业、自信。
 
  《政府采购信息报》:2004年,四川的采购规模居于全国第八位,处于中西部省份中的领先位置。请问在财政支出既定的情况下,如何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黄永昶:在财政支出既定的情况下,规模首先取决于政府采购目录,而目录的制定,应该取决于当地政府采购的开展情况和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认知度等;其次,采购规模与监管力度和执行水平有关,而监管力度和执行水平又是相辅相成的,监管力度大了,执行水平就能跟上;同样执行水平高了,采购规模上去了,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了,监管部门的力度和强度就能得到加强。

  说到加大监管力度,不得不提“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问题”。无论是政府采购工作,还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都对部门预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预算编得更细、更具有可操作性。事实上,由于目前部门预算的很多不确定性,导致出现“上半年清闲,下半年突击采购”的现象。
 
  《政府采购信息报》:监管和执行之外还有哪些因素对扩大规模有大的影响?

  黄永昶:“领导重视”始终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作为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的有关领导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这对于改善政府采购的大环境和扩大采购规模,都有着非常重大的作用。

  明年,我们将把省级公务车的加油、保险和维修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还在考虑把机票、耗材等也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另外,省级还将与成都市联合建立政府采购的区域市场。毫无疑问,全省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将会越来越大。
    
  《政府采购信息报》:面对四川政府采购的“发展不平衡”,您反复强调程序合法是第一位的,为什么呢?
  黄永昶:“程序合法”是指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执行部门,都应该依法办事,坚持程序合法,这样就能应对很多干扰,否则,在面对供应商投诉时,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将会处于很不利的位置。
  
  《政府采购信息报》:四川强调“依法行政”,是不是与前段时间省财政厅经历的一个政府采购行政诉讼有关?经过上次的政府采购行政诉讼,是不是对“投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黄永昶:“投诉”是法律赋予供应商的权利,是供应商这一政府采购“弱势群体”自我保护的重要方式。有投诉,说明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投诉,把投诉处理作为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应该把投诉处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一项目标。

  被投诉,被卷入行政诉讼,不是一件丢脸的事。在行政诉讼中,政府部门永远是被告,逐渐增多的投诉和行政诉讼,是政府采购发展初级阶段的必然产物;投诉和行政诉讼的出现,可以引起各方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视,促进对存在问题的正视和解决。我更愿意把投诉和行政诉讼看成是供应商和政府之间的博弈,这样的“博弈”有利于提高双方的水平和能力。
 
  《政府采购信息报》:您怎么看待“匿名投诉”?对于“匿名投诉”的处理给你们带来了哪些干扰?

  黄永昶:匿名投诉的调查取证工作非常困难,如果我们在匿名投诉处理中发现了供应商的利益受损的问题,也不能正确维护投诉人的利益;而且对匿名投诉的处理也大大浪费了行政资源,导致监管部门不能把精力放在制度制定等工作上,不能放在对政府采购公平环境的建设上。所以,我们以后要加大这方面的宣传,理顺供应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使供应商能更好地行使投诉权。

  目前,我们已经将投诉渠道在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并要求招标采购单位要在相关标书或文件中明确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渠道,我们也希望供应商朋友相信我们是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的,我们欢迎供应商大胆投诉,特别是能够站在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环境上而不是站在本企业一次招投标的局部利益上。

  我还想说一点:实名投诉,也是诚信原则的体现,若是匿名投诉,至少说明投诉人是不诚信的,因此,坚持实名投诉,也是改善政府采购工作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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