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琚良太:写好新阶段第一笔
第一次全体“亮相”
“从事政府采购是光荣的使命,现在正处于最关键的起步阶段,写书法的第一笔总是比较难下笔的。而在座的各位此刻就肩负着这个重任,工作有困难我们更应该知难而进!”琚良太,首任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在山西省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讲的这句话,表明了他对自己肩头责任的清醒认识。他的这一番话也引起了全体与会者的共鸣。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琚良太
注重现在迎未来
在座谈会上,琚良太简单向参加会议的各地市监管机关、集采机构谈了1~11月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大概情况,他笑言,“以前的成绩只属于‘过去完成时’,我们更注重现在‘进行时’和‘将来时’取得的进步”。
琚良太认为,要使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更上新台阶,在未来必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及原则、采购交易规则、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在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二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原则。三是公开招标采购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原则。同时,也要针对不同采购需求,发挥其他采购方式的效用,包括反向拍卖、电子采购、采购卡等采购形式。四是“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原则。政府采购管理涉及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为实现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必须建立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核心是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相分离。
山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处根据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精神,制订了下一阶段工作的五个基本目标:完善规则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平交易;采购结果最佳,确保物有所值;发挥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形成制约机制,防范抑制腐败。
问题中看到机会
针对会议上各地市反映的情况和大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山西省的具体情况,琚良太处长提出要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是在制度改革方面,要加快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也是实现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需要。同时要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规模较快增长。要把扩大范围和规模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把工程逐步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去年山西省财政收入在全国排第17名,而政府采购规模仅排25,虽然增长率等等数值只有参考价值并不代表具体情况,但琚良太处长认为“这恰好说明我们还有巨大的上升空间”。
另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尽快实现好机构分离和职能定位工作,尽快形成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目前,山西省只有几个地市已经实现了“管采分离”,仍有不少地方的政府采购管理职责由国库处负责,“分离”工作仍然艰巨。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积极支持和指导集中采购机构工作的同时,建立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与考核制度。
琚良太最后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多角度、多层次保障政府采购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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