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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金结算管理——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戈春生

作者:余海玲 发布于:2006-06-16 14: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戈春生

  许多供应商以为参与政府采购,货款可以及时回收,资金风险小。事实上,还是会遭遇“采购人迟迟不签收,不能及时回收资金”的情况。所以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管理必须强化。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结算的方法,审核内容包括,是否有预算,是否超预算,合同是否与采购结果相符,是否有采购单位的验收盖章等。所有凭证都要由管理处审核后签字,这样不仅防止了采购人设置关卡延误供应商资金回收,也能把住超预算采购及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也提升了政府采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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