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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制度需不断完善——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吕双琴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06-06-19 14: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吕双琴  马云飞/摄影

  协议供货是被大家所认可,并大规模应用于政府采购实践的一种全新的采购模式。但是在其实施过程中仍需不断完善,如何完善和改进应该从实地调查和考察中得来,可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大家对协议供货的看法。如定期电话或上门走访采购当事人;深入市场做调研,通过明查暗访掌握价格变动信息,强化对协议供货的动态管理;模拟采购人的采购过程实地检验供应商的服务应答时限、服务态度和供货周期等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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