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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于全发:地方制定细化措施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12-27 14: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这对于支持本国产品、发展民族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对购买国货也做出了规定,但这些政策性规定是原则性、方向性的,缺乏可操作性措施。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于全发

  可操作性措施的出台是国货政策落实的关键环节,由于各省具体情况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具体的操作性措施不能依靠财政部来制定,在既定的原则和政策指导下,各省应当积极行动,主动制定适合本省、本地区情况的国货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本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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