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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为本 信为源——访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一处处长 程俊杰

作者:程志娟 发布于:2007-02-06 16: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与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一处处长程俊杰见面时,他正在查看近期要开标的“镜头项目”产品资料。“水货镜头与正常渠道镜头价格要差10%”,程俊杰掷地有声地强调。话题也就从协议供货采购中最敏感话题——价格,而展开来。

价格一定要“新鲜”

  “配置只能比入围采购时高,价格只能比入围采购时低”,这是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对IT产品价格的要求。

  程俊杰解释,“在2007年第一期协议供货中,我们要求中标供应商不得对中标产品的价格向上进行调整。如对中标产品的媒体广告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向下进行调整时,在不降低配置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对中标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进行相同幅度下调,并将具体调整情况按统一格式上报中直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价格的调整情况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机关协议供货专栏公告。”

  买一台PC赚几十块钱,供应商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空间”而时常有悖游戏规则。面对采购人对协议供货价格高的评价,我们需要理性面对、理性分析。

  程俊杰表示,采购中心要双向引导。面对供应商,我们要强调诚信;面对采购人,我们要帮助他们理性分析低价格背后的原因。其一,低价产品的信息渠道来源。比如,有的电脑市场的产品价格比较混乱。带发票、不带发票的产品价格有差别;部分品牌厂商渠道管理混乱,代理商进货渠道的不同,价格有差别;水货与正常渠道产品价格有差别,这些都会是产品“低价”因素之一。

  其二,同性能产品,部分配件品牌不同,价格也有差别。在本期协议供货评标时,我们以产品入围,而不是以品牌入围。让同类、同档次产品充分竞争。

  一味追求低价竞争并非政府采购制度所倡导的思路,节约财政资金是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之下。政府采购重要职能之一是引导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环境。

  为了保证入围后供应商的价格体系。中直采购中心将聘请社会调查机构对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进行长期跟踪调查,如发现协议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完全可比的条件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将申报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实施处罚。

  程俊杰强调,“聘请社会调查机构监控价格,就是要在合理、合法地情况下,保证产品价格一定要‘新鲜’,促进供应商遵守诚信。”

网上竞价“诚信为先”

  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既是政府采购的目标之一,也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基点之一。

  程俊杰介绍,“2007年上半年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将试推广‘网上竞价’。对于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有特殊的服务、配置、价格需求时,且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的,可使用网上竞价系统。我们将中直机关采购人的需求公布在中直机关协议供货网上交易系统的公告牌上,在规定时限和协议供货商范围内,按同等质量服务、低价原则确定竞价中标人。”

  在国外,网上竞价叫做“反拍卖”,已经得到多方认可;该方式可以让供应商间的竞争最大化,价格透明化。部分专业人士分析,目前,在国内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网上竞价”有两个先决条件:其一,要把好供应商的入围关;其二,采购人必须诚信地执行采购结果。

  程俊杰介绍,目前,参加网上竞价系统的单位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网上竞价委托函,经采购中心核实后,一个工作日内上网竞价,在采购单位要求规定时限内,采购中心反馈询价结果,采购单位按照该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如此一来,可以保证采购人诚信地执行采购结果。

  在协议供货短暂而波折的数年发展历程中,协议供货可以说是商业诚信的产物,只有买卖双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能够令双方充分信任,才能保证协议供货长期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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