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促规模 向监管要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包振洋谈2006年新疆采购工作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7-03-02 17: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政府采购工作刚起步的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规模是0.12亿元。短短几年之后,2005年新疆全区政府采购规模已飞跃至41亿元,速度之快让人惊讶。2006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王彦楼充满信心地表示:“2006年全区计划政府采购规模为50亿元!”这个目标在2006年顺利实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包振洋
规范从预算做起
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虽然大家都深知这一点,但是各地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上依然表现得比较滞后,新疆也是如此,这就成了扩大规模的“绊脚石”。认识到这一点,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06年在预算编制等方面采取了新举措。
包振洋介绍,针对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购管理办公室征求了厅相关业务处室的意见,几经讨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单位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明确了自治区本级单位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程序,强化了厅各业务处室对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管理事前监督的责任,避免出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只有资金预算没有具体采购项目而造成执行政府采购计划时频繁调整预算的现象。此举有效地促进了新疆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
监管有重点有方法
规模的扩大离不开规范操作,离不开有效监管。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管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监督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监督方法是否得当。2006年,新疆进一步优化监管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评制度,不但对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实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加强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也建立了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的科学的监督检查机制。
有效监管的前提之一就是要有重点、有方法地去监管。包振洋说:“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信息公告的发布、采购程序的执行和专家使用情况都是我们2006年监管的重点,且主要采取南北疆互查和自治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检查的方式。”2006年5~8月,由新疆自治区财政厅牵头,与监察厅、审计厅联合组织全疆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骨干人员对南北疆15个地州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专题上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规范操作的同时,也扩大了采购规模。
培训畅通宣传渠道
政府采购工作要想深入人心,离不开对政府采购的广泛宣传,而宣传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新疆2006年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政府采购培训班,畅通政府采购宣传渠道,使越来越多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对政府采购有了更多的了解,也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奠定了基础。
包振洋介绍,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不仅积极配合厅人教处组织的北疆三地州(县)财政知识培训班,对政府采购的相关知识举办了专题讲座;还借助巴州、伊犁州等地州举办的政府采购培训班,不失时机地就《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有关政府采购现状进行讲授,宣传政府采购制度。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受自治区水利厅、新疆医科大等单位的邀请,参加该厅局、大学举办的“系统财务培训班”,就《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讲解,宣传效果很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治区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分步骤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商业贿赂,召开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座谈会……诸多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政府采购工作稳中有升,规模指标顺利完成,也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信心倍增。不过,面对成功的喜悦,他们又开始了2007年的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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