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 做大规模——访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李宇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7-04-25 15: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6年陕西省实现采购规模达到51.79亿,共节约资金6.22亿,节支率达到10.72%。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李宇告诉记者:“扩大采购规模已经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永恒主题,为了将这个工作进行到底,我们不断完善制度,挖掘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潜力,将政府采购这块蛋糕不断做大,做实。”
强化预算 扩大规模
为扩大采购规模,对于工程类项目采购,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但加强了与发改委、建设厅等部门的联系,以便于工作的衔接和沟通;而且采购管理处还从管理财政资金角度出发,除对不实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采购外;对实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也要求将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并纳入政府采购的统计范围。
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李宇
同时,陕西还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公务机票采购等服务采购的准备工作,并进一步指导、督促市县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挖掘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潜力。
完善制度 成效显著
李宇和他的同事们,深知如要加强管理,制度必须先行。为此他们不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结合陕西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配套规定,切实规范了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而且还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一些不规范的环节制定了相应措施。
李宇介绍说,为了解决采购人在招标采购中因委托责任不清、授权不明而产生的问题,采购管理处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通过此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了采购活动的健康进行。
同时,采购管理处工作人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发了《陕西省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对评标专家的管理,提高了评标质量。
李宇告诉记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此通知要求供应商必须在设备的醒目位置粘贴联系单,这保证各了单位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便利地与供应商进行联系,此举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了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采购处还针对机动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公务机票采购、定点会议接待等纳入了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分别制定针对性颇强的4个《管理办法》。
开展治贿 净化市场
李宇认为,治理商业贿赂要做到有的放矢。为此,采购管理处首先进行了问卷调查,摸清了商业贿赂的相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采购管理处又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传真,并在相关的媒体上加以公布,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此外,陕西还编发了工作简报10余期,介绍各市区的经验做法和改进措施,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的当事人签订相应承诺书,采购项目完成后将承诺书随同评标报告一并报采购管理处备案,并作为发布中标公告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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