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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企业都是“上帝”——访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慧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7-04-29 13:5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6亿元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配置工程的项目由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作为总经理的刘晓慧既感到责任重大,同时也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采购人对招标公司的认可。

  得到采购人的认可还不够,还需要企业的认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作为代理机构,要真正做到阳光采购,为国家节约资金,为采购人招到性价比最好的设备,需要做很多细致的工作,”刘晓慧深有感触地说。

搭建好平台 处理好矛盾

  刘晓慧认为代理机构的定位就是“做好服务”,为采购人和企业搭建一个相互选择的平台,与以前分散采购不同的是,这个平台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而且最终购买的东西要性价比最好。

  然而这个平台的建立并不那么容易,在日常项目招标中经常遇到各种问题,例如,有些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够,认为是自己单位的资金购买设备,品牌、规格、型号以及生产厂家可以任由自己定;一些采购人要求加上某些有倾向性的条款等。如果不执行,采购人会不满意,怎样处理这种矛盾?

  “协调和沟通是最常用的方式”,刘晓慧介绍,“我们不能为了满足采购人的一时要求,做违法的事情。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就给他们发告知书,给他们讲解法律法规,以及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会带来的后果等,努力做好采购人的工作。” 

采购人和企业都是“上帝”

  代理机构的业务来自采购人的委托,不少人便认为“采购人就是上帝”,不用考虑供应商的利益,其实不然。刘晓慧说:“我们既要对业务负责,也要对企业负责,要考虑双方的利益,这样才有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才能做好阳光采购。”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当事人,没有他们的参与就没有政府采购。不管是否合理,一味迎合采购人的需求,会引起企业的不满。一个企业参与过带有倾向性的招标以后,以后就会对此招标机构代理的项目“有想法”。之后,即使代理机构有很多委托业务,但因为没有足够的供应商参与,导致项目只能废标,这样采购人最终还是会放弃选择你。另外,现在供应商的维权意识都比较强,一味迁就采购人,会带来很多质疑和投诉,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取消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资格。

规范才能挺起腰板

  既要面对某些采购人的不合理要求,同时还要面对供应商的质疑或者投诉,代理机构怎样才能挺起腰板来做人?刘晓慧认为,要想坦然面对,首先要严于律己,只有做到“规范”,才能无畏。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既要考虑采购人的利益,也要考虑到投标商的不容易。
 
  要想规范,首先要做到内部的规范。为此,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设置内部岗位时就考虑到了相互制约,每个岗位的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经理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岗位,它的责任是加强与委托方的联系,了解委托方的情况和要求,负责签订委托协议书;了解招标货物的市场信息,向委托方说明招标有关法律、法规、评标原则和办法,提供商务技术参考意见;委托方要求与有关法律、法规矛盾时,要向委托方说明原因,必须执行法律法规;关注投标、开标现场,随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和有关人员沟通,接受综合部监督;写出本项目的全过程总结等。

  刘晓慧说公司花了很多时间来定规章制度,就是为了做到规范,让采购人和供应商信任自己,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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