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扩大规模仍是重中之重——访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华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7-05-18 17: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上规模依然是今年全区政府采购的重中之重,需要拓展的工作还有很多,特别是工程类和专项资金类采购。”在近日召开的内蒙古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暨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间隙,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华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并如此强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华

  在张华看来,68亿元的采购规模与内蒙古去年的财政总支出913.5亿元相比,和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30%左右的惯例还有很大的距离。虽然全区的采购规模从2001年的3亿元迅速扩大到去年的68亿元,年均以90%的速度递增,但上升的空间仍然很大。

工程采购要有大突破

  工程采购是许多地方政府采购工作的难点之一,它也成为制约内蒙古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主要因素。虽然从2003年起,自治区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中已明确将工程列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但由于种种原因,工程采购一直未能全面实施,严重影响了采购规模和采购工作的完整性。  

  张华告诉记者,要实现扩大采购规模的目标,工程采购必须有所作为。他要求自治区和各盟市财政部门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制定出台《工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否则,财政部门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另外,张华表示,工程建设资金浪费严重,漏洞很大,如果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从前期预算到后期支付资金等多环节进行监管,会解决很多问题,同时,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也会起到重要作用。

专项资金要管好

  和许多地方一样,去年,内蒙古也在按照财政部的部署积极推进专项拨款政府采购,不过,专项资金的1/3实施政府采购这个规模在张华看来还是远远不够。他告诉记者,做好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是内蒙古今年的工作重点,“今年,全区会加大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自治区各类专项拨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之内、限额标准以上的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张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屡次提到“相互配合”这个词。他认为,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需要财政部门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财政的业务主管部门在下达专项资金指标时,要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明确政府采购项目,提出实施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不达标、资金损失、浪费严重的,要取消其下一年度同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格。

预算要早化、细化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也是扩大采购规模的前提,不过,由于预算环节的问题,一些财政性资金并没有纳入政府采购。要做到早化、细化预算并不容易。对此,张华坚定地表示,难也要执行,“虽然有一定难度,但是也要不折不扣地去做,因为预算管理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预算做不好,就会影响整个政府采购工作。”在这个问题上,张华再次强调了协调配合的重要性,“财政部门尤其是政府采购部门要‘主动出击’,在编制预算前主动跟采购单位联系,了解当年各部门的资金来源以及采购情况,让其按照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年度追加的资金,要明确其中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

  张华最后表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是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控制单位自行采购的有效手段。”

  聚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

  内蒙古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王扎拉谈2007重点工作

  内蒙古政采引入电子管理系统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