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工程采购 质量第一位——访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庆江

作者:杨大威 发布于:2007-09-17 14: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工程政府采购一定要保证质量。质量不仅是工程采购的重点,而且是重中之重,只有保证了质量,才能树立起政府采购的形象。”在刚刚召开的黑龙江省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现场会上,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庆江这样强调。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庆江

  在王庆江看来,工程类项目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没有开展起来,阻力在于计划经济的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很多采购人主观上不愿意实施政府采购。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推进工程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大标准判归属

  王庆江说,相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而言,工程项目较为复杂,对黑龙江省有些地市来说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因此,要开展工程政府采购,首先要找准切入点,弄清楚某一工程是否属于政府采购。

  他认为,判断某一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首先应该看其是否属于政府事务,如提供公共设备、环境改造等事务,是政府职能就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其次要看资金来源,凡是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都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最后,还要看是否受政府控制,即使政府没有出资,但其项目需经政府特许,也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王庆江建议,在明确了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范畴的基础上,应该按照“由小到大、先简后繁、稳步推进”的思路稳步推进工作,可以先从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入手,探索建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有效机制。

“吃透”法律促衔接

  王庆江介绍说,做好工程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集采机构应该“吃透”法律。首先,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投标以外的,在政策取向、预算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合同管理、采购资金支付等方面,也要加强监督管理。而对于因客观原因不是一次招标或仅靠招标就能全部完成的,还需要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这就需要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因此,在工作中应做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

  如何处理和工程相关的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是不少地方在工程政府采购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对此,王庆江认为,根据现行规定,财政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这些职能部门的监督并不重复。发改委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标准和质量监理及建筑市场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对工程采购的采购方式适用、是否落实采购国内货物、是否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以及工程资金支付、工程合同履约备案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应该主动出击,主动向政府有关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另外应主动和其他部门进行沟通,才能有效地推进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王庆江强调。

保证质量是关键

  在谈话中,王庆江屡次提到“工程质量”四个字。他认为,保证工程质量是工程政府采购的重中之重。

  王庆江说,工程项目质量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对实施中的每一个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都应该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多出精品工程和老百姓满意的工程,严防豆腐渣工程。他以该省黑河市的垃圾处理厂、棚户区改造工程、龙源路道路建设项目为例,谈了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他说:“工程政府采购,不但要节约财政资金,规范操作流程,还要保证工程质量。要像黑河市一样,证明政府采购完全可以采购出高质量的工程,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方面对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认同和支持。”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