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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路岩

作者:刘丹 发布于:2007-10-31 16: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直销模式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记者就直销变革所带来的一系列的变化以及所面临的监管话题,采访了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路岩。 



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吴路岩

  政府采购信息报》:业内十分关注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刚推出的直销模式,请向大家介绍一下要出台这项举措的意义。

  吴路岩:总体上讲,协议供货中财政部门需要支付两个环节的费用,一个是硬件,如产品价格;另一个是软件,如售后服务费用等。硬件费用环节普遍被人诟病价格虚高。直销模式主要是对产品价格下手,解决硬件环节的价格问题。
 
  以前北京市的协议供货的价格一般都是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下浮一定的百分比来确定的。对于IT产品这类品种多、价格变动较快的产品来说,下浮的比例无法制定出科学而统一的标准,容易被人钻空,而且通过经销商这道程序后,又会被扒一层“皮”,这就使IT产品价格虚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直销模式无疑是直接针对此问题下了一剂猛药,不用下浮、不用另外支付,采购人可以直接享受厂家出厂价。
 
  政府采购信息报》:也就是说计算机采购直销模式省略了从经销商取货的这一环节?你觉得这种利好表现在哪里?

  吴路岩:这种模式就是减少了销售中间环节,节约了不必要的交易成本。最大程度的将价格降到最低,从硬件环节上保证了产品的价格,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降低价格“浮水”。

  此外,直销模式只是将硬件的价格进行了控制,对于产品售后等环节并没有取消,而是将费用给了厂家。厂家在提供送货和服务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从内部挖潜(有的厂家有内部的送货团队)解决问题或是有偿外包给经销商,这由厂家决定。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直销模式中,如何实现这种直接供货的交易流程?

  吴路岩:我们在采购中主要是扮演一个“桥梁”作用。 2004年,北京市财政局创办了“北京市党政机关一站式服务大厅”(现更名为“北京市政府采购服务厅”)。我们借鉴车辆采购直销模式的成功经验,已经把计算机采购直销模式纳进服务厅,通过电子化网上操作平台将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在一起。

  过去的协议供货中,供应商与预算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除供应商延迟交货的现象以外,采购结束后,供应商无法按期收取货款也是令人头疼的问题。直销模式进入电子平台后,实质上就是给供需双方搭建了一个更加便捷的桥梁。维护了采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政府采购信息报》:协议供货的监管是一项重要工作,实行直销模式后谁来监管呢?

  吴路岩:我们委托了北京市政府采购服务厅做好直销厂商的监督管理工作,服务厅的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执行直销厂商的监督管理工作,服务厅将监控产品的供货、送货及验收各个环节,督促供应商提供更加便捷高质的服务,并将根据供货情况,对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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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模式并非强迫,对入围协议供货的厂家采取自愿加入的方式,其他协议供应商原来签定的合同仍然有效。我们只是要让采购人对新模式有个自己的比较和判断。”

  2007年8月,北京市财政局委托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向北京市2007—2008办公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协议供货供应商发送了《关于协议采购供货中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纳入北京市政府采购服务厅实行厂家直销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协议供货中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作为直销的一个试点。

  截至到目前已有联想、戴尔、同方、紫光、神州5家中标厂商自愿申请加入本次厂家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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