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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治贿”开辟改革新局面——访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纪检组长丁群

作者:周黎洁 发布于:2007-12-27 14: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如果说今年南通市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的话,那么我认为应该归功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在很多人追问,“治贿”究竟给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带来了什么的时候,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纪检组长丁群用“南通经验”给出了肯定答案。
 
  就在2006年政府采购领域成为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时,作为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的局领导,丁群以其多年纪检监察战线的工作经验,通过反复调研、多次讨论,很快定下了“治贿”工作原则,即“有案件查案件,有违法查违法,没有案件、没有违法的,要沿着法的方向抓住机遇推进改革”。



南通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群  摄影/陈丽丽

  “我们的核心思路是,把‘治贿’这项挑战变成工作机遇,借助‘治贿’契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丁群说,“纵观南通市2007年的制度改革,我认为我们实现了目标。”

把住预算“刚性”

  这几天,审核2008年政府采购预算工作已经开始,这是南通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后的第一次,审核工作比以往要繁重得多。

  今年11月初,南通市财政局发文要求各预算单位编细、编全政府采购预算,并明确规定“无预算不采”、“批准的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同时,调整了财政局内部相关业务处室的职责划分,各预算单位在具体申报采购计划时不再经由相关业务处室签字,而是直接报给政府采购管理处。

  这项工作在接近岁末时得以发文贯彻,丁群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了。“源头把关,预算是关键。源头理顺,一顺百顺。”丁群深知,理顺预算这一源头工作,对南通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太重要了。

  “南通市这么多年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到了急需突破的关口,而这个关口就是采购人这一方,要在采购人这一方有所突破,首先是实现‘刚性预算’。”丁群说,“此次,我们正是借着‘治贿’的东风,在采购人思想意识提高的基础上,水到渠成地理顺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这项工作。”

工程采购“破题”

  今年7月21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市各预算单位发文,要求遵照执行市级建设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管理意见。

  “这是局长亲自出面协调、最终敲定的事。”回忆与市有关部门漫长的磨合、协商过程,丁群感慨万千。当时,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介入工程建设管理不是很理解,因为工程招投标发展了这么多年,主管部门有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首先是财政局先拿出了一套工程政府采购的方案,在多次找建设部门磨合没有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我们借助‘治贿’工作来推进。”丁群介绍说。

  虽然此次“入笼”的范围不是很大——根据文件规定,10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和50万元以下的水利工程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但对南通市市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而言,“破题”的意义远大于范围。

  “这说明工程政府采购这项工作,南通市市级结束了‘空白’局面。”丁群说,“‘治贿’要求政府采购各项工作不能留有空白,工程政府采购的‘治贿’工作是很重要的一块,我们争取下来了,拓展开来了,就是一次胜利。”

实现“规范”作战

  南通市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中有一条是“要从各个方面采取新的举措”、“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法”。丁群始终放心不下的是分散采购分散采购该怎么确保规范实施?光靠各预算单位的财务处处长能行吗?

  在与各预算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拿出了解决方案,要求市级所有预算单位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发动单位内部纪检监察的力量,让计划编制和审查执行相分离,提出了“分散采购=财务+内审+纪检”的运行模式。

  实行“分离”的还不仅仅是采购人内部管理,南通市一鼓作气在市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实行了“分段”操作。将采购文件制作、招评标操作和内控监管三个部门进行了分离,实现了互相制约,避免了相互扯皮等情况。

  丁群认为,所有的工作都是根据“治贿”提出的要求开展的,让“规范”不留任何死角。但丁群同时指出,光有规范不够。“政府采购肩负着公共财政改革的重托,要为推动公共财政改革做出贡献,因此要主动出击,找准定位,关注民生,服务大局,这才是政府采购的生命力所在。”丁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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