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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创新之举:定价格 拼质量

作者:张文娟 发布于:2008-01-08 14: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定价格拼质量

  政府采购信息报:一些家具企业表示,有时候拿到招标文件,根本摸不清楚采购人的需求,不少企业往往只是针对招标文件进行应答,提供的实际产品则是另外一回事,有的企业可能提供的是高端产品、有的企业提供的可能是低端产品,导致在报价时,企业并不是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对于这种由于采购人需求没有明确表达出来,企业提供产品时往往无所适从的状况,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
政府采购中心二处家具采购项目负责人 李喆

  李喆:这种情况采家具采购中确实存在,不少企业也感到委屈和无奈。我们也正在考虑推行“先定标准”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2008年年初,我们就将拿出一两个项目进行试点。所谓“定标准”,就是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确定其使用的办公家具的种类和价格。如局级干部配备的办公家具可以先定一个价格区间,其次,确定其配备的办公家具包含的种类,如需要的办公家具要包括一个大班台、一张办公椅、电脑桌、两个文件柜、一套会客沙发和茶几等,将这些加起来,不同的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价格区间内的价格标准。按照此价格,企业可以报出不同的产品,而最后比拼的则是不同产品的质量。此举不仅能够解决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恶意抢标的现象,还有利于促进预算和验收。家具企业也能够在一个较为公平的平台上竞争,而采购人更是能够用较少的资金,购买到更好的产品。最后,此举也有利于规范采购人需求,引导消费,防止奢侈浪费。

加强数据库建设

  政府采购信息报:自实行定点家具采购以后,定点供应商的名单、提供产品的种类、报价等都在中央政府电子化采购平台上反映出来。电子化政府采购也是将来政府采购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那么,在家具采购上,是否会有进一步的举措来推动电子化进程呢?

  李喆:由于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导致家具价格也处于波动状态。另外,企业的新产品不断推出,让采购人第一时间了解这些信息,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这个电子化的采购平台,明年我们将加强对供应商的数据库建设。定期的对数据库上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更新,例如:随时更新企业的产品价格和产品种类,并通过这样的平台,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从而推动供采双方的良性互动,最终促进采购项目的圆满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不仅能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还通过透明的政府采购过程,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能够切实贯彻落实“效率、节约、廉洁、服务”的政府采购指导思想。

力求实现优胜劣汰

  政府采购信息报: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上一批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合同期限自2006年8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因此,2008年定点供应商怎样产生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2008年将采取什么样的政策?

  李喆:经过监管部门同意,我们将对上一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检查其在上一次定点期限内,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有违规行为等,并在供应商自愿的基础上,与定点供应商续签合同。另外,我们设想将在定点供应商考核中引进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视具体家具采购规模的发展,适当去除或增补一些企业,使得定点供应商队伍始终保持血液的新鲜和动态的竞争。
 
  建立稳定、优秀的供应商队伍是采购人的心声,是政府集中采购的制度需要,从近两年的家具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通过公开招投标成为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的企业,大多是企业实力雄厚、产品质量过硬、生产管理先进的企业,他们为采购人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因此,将定点的合同期限逐年增长,不但节约了包括招投标在内的各方成本和资源,同时采购中心希望以这样的方式形成一个稳定、优秀的供应商队伍,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这也是打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品牌的有力举措。

加强履约考核

  政府采购信息报:新的一年,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在控制家具质量,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上是否有新举措?

  李喆:将家具采购的履约考核工作落实到实处,是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家具采购项目工作的重点推进方向。为了防止与企业续签定点供应商合同之后,供应商不受约束,采购中心考虑将可能组织相关采购人、行业专家以及企业代表等组成的“质量监督专项小组”,对定点供应商的价格、生产环节、产品出厂验收环节等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且将加大抽查的频率,保证绝大多数定点供应商都会被抽查到。同时,抽查也会有所侧重,对重大项目一定会进行抽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从而起到“推优抑差”的作用,对一些在抽查过程中查出的有重大问题的企业,还会追究其法律责任,使得履约考核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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