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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王淑美:一年一个重点 一步一个脚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1-16 15: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税务总局
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王淑美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组成部分,以200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成立为标志。几年来,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一年一个重点,基础建设年、规范管理年、巩固提高年,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

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从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本级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到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全系统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到廉政建设等制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截止2007年12月,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95%都制定了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专项管理制度,初步确立了一个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框架。

  初步建立符合系统特点的管理机制 国税系统结合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特点,首先提出了“三位一体”集体研究、集体审定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立了“总局、省级”两层工作架构的系统集中管理体制,既可以实现系统通用货物和服务的集中管理、集中采购,体现政府采购规模优势,又可以考虑地域差别、预算单位多、战线长的垂直管理特点,充分调动总局和省级国税局的两个积极性;在全系统坚持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内部重采购环节制约、重部门内部分工明确,突出职责制约的“集中采购部门牵头,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内部工作决策和运行机制;坚持在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实行“四个相分离”的工作程序。

范围规模稳步扩大

  几年来,国税系统先后成功实施了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各类应用软件开发、存储硬件设备的采购,以及税务检查证、税务登记证印制等重大采购项目,不少省市国税局对公务用车、期刊印刷、物业管理、干部保健定点医院等实施了政府采购管理。从2003~2006年,四年间,国税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预算241亿元,节约资金22.6亿元,资金年平均节约率9.36%。

电子化开始有益探索

  按照“一个依托,三个覆盖”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思路,即努力创建以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化立体平台为依托,以覆盖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覆盖国税系统所有集中采购项目,覆盖各级国税部门政府采购工作“三个覆盖”为内容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
(周黎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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