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肖国尧:5年5次跨跃 集中采购显优势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1-23 17:4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采购,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围绕“规模与规范”、“效率与效益”主题,不断推进管理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发挥集中采购制度优势的有效途径,年采购规模由2003年7.1亿元增长至2007年117.5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在实践“三公”的政府采购原则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工作框架初步搭建
随着《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初步形成了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监管,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共同执行操作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这是落实“管采分离”的重要举措。此外,集中采购制度框架基本搭建,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围绕《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中心先后印发了四十多项涉及业务流程、廉政建设的制度办法。目前,法律层面的《政府采购法》、管理层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执行层面的制度办法初步构建了政府集中采购的整体制度框架。
运行机制日益完善
中心始终坚持三公原则,充分披露采购信息。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金额比重超过80%。对技术指标复杂或有可能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项目,发标前就技术指标公开征询专家和厂商意见。网上采购功能不断完善,逐步触及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此外,采购中心在机构设置和内部流程设计中融入内部控制理念,注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做好不相容岗位的分离。
制度优势逐步显现
随着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地位的提高,积极发挥政策导向功能已成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根据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积极支持我国自主创新企业。在协议供货中,通过政策扶持,国产通用软件、网络设备等4大类、共143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入围。积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对于涉及国家信息安全的项目,坚持采购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产品。积极推行政府节能、环保采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采购清单制度。在汽车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排气量和价格双重标准,坚持购买国产汽车。
难点问题努力破解
价格、效率一直以来都是各方关注的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几年来,中心不断创新,力求突破。价格方面:主要针对协议供货,通过不断尝试,逐步建立起“供应商承诺机制、价格充分竞争机制、履约管理机制”三位一体的市场联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价格水分,减少了寻租空间。效率方面:优化采购流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采购环节和内部审批程序。同时,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尤其是技术指标复杂或者组织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充分进行论证,避免因限制性条款和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废标。
(周黎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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