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姜毅:围绕“中心”拓范围
作者:杨大威 发布于:2008-01-24 14: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为一名政府采购领域的“老将”,谈起政府采购,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主任姜毅百感交集:“回顾《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5年,虽感到太苦、太累、也有委屈,但取得的成绩更令人欣慰、鼓舞,也更增强了我对政府采购的热爱,增强了工作的信心和力量。”
姜毅感到欣慰,从2003年的4.01亿,2004年的6.47亿到2005年的7.65亿,2006年的10.69亿,再到2007年的18.8亿,采购中心的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规模规范齐丰收
成立之初,采购中心的采购范围仅限于电脑、汽车等通用类项目,几年来,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货物类项目中,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可以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都由采购中心操作;服务类项目也已经扩展到了社会监证类机构采购以及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的选择纳入。
规模增长、范围扩大的同时,采购中心的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在制度方面,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采购中心制定、修订了50多项制度,在采购中做到“三个透明”,即采购前信息发布透明、采购中澄清疑惑透明、采购后采购结果透明,从而真正做到了“阳光采购”。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中心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2002年开发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去年又开发了多媒体查询系统,从而做到了及时、动态、准确、标准地对项目进行管理。标书编制也做到了模板化、规范化,促进了采购效率的提高,保证了采购质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除了扩大规模,规范管理外,采购中心还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强调政府采购应该为政府、财政的中心工作服务。
2006、2007两年,采购中心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对安徽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补助县的选择引入了政府采购的机制,确保这项工作得以公正、公平地落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中,采购中心和公、检、法、司等多部门协调,实行同一资金来源的联合采购,扩大了采购规模,提高了节支率,统一配备的效果非常好,使政府对政府部门的支持通过政府采购得以体现,也进一步增强了这些部门对政府采购的支持。
5年的政府采购改革和实践,姜毅感触颇深,他认为,要进一步做好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应该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扩大采购规模,以采购规模的扩大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各个方面的进步;坚持做好每一个项目,促使规范操作,效率提高;坚持提高采购中心的执行力;坚持发扬团队精神,协调好和监管机构、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关系,共同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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