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人大代表郑建国:理顺机制 打造队伍

作者:周黎洁 发布于:2008-03-19 09: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说,政府采购是他“很想说几句”的事儿。于是,在山西代表团小组讨论的间隙,郑建国与记者“聊”起了关于政府采购他想说的那几句话。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国

  “我总结政府采购,两个字,一个‘新’,一个‘快’。”郑建国所说的“新”和“快”,是指政府采购是个新生事物,却发展很快,无论是制度建设速度还是规模增长,都很快。郑建国认为,改革推进的速度越快,对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的进度提出的要求越高,“我觉得最为重要的是两件事,一是理顺机制,二是打造队伍。”郑建国说,“理顺机制,就是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理顺采管分离机制;其次是要打造一支素质、业务都过硬的队伍。”

  接着,郑建国以自己的方式解读“管采分离”:“我认为‘管采分离’,应该是职能上的分离,而不是机构上的分离。”

“归属不一”应改变

  全国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隶属关系五花八门,归纳起来有八九种之多。郑建国认为,全国集中采购机构归属不一的情况,很不利于改革推进,应该首先从体制上进行理顺,才能深化改革。

  2005年,山西省为了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省级成立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将原省财政厅所属山西政府采购中心以及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合并,重新组建了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不再隶属于行政机关,由此,建立了以管委会领导、财政厅监督管理、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山西省的情况还比较好,采购中心原本就是从财政厅分离出来的,财政厅支持他们,应该给集中采购机构做的业务必须交给他们做,但听说有的地方采购中心的业务是越做越少,机制没有理顺,会带来很多问题。”郑建国说。

职能分离不是机构分离

  郑建国认为,“管采分离”应该是职能上的分离,而不是机构上的分离。应该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两个系统,一个监督系统,一个操作系统。就像监察局和其他业务司局的关系一样。总而言之,是由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处室的关系来解决“管采分离”的问题。
 
  “我认为应该让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办一样,成为财政部门的一个业务处室。如果两者在财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各方监督下分别依法运作,难道就能说不是管采分离吗?”郑建国反问。
 
  另外,从财政管理的角度讲,作为支出管理部门,财政的盘子有多大,政府采购规模就有多大。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共同被誉为财政改革的“三驾马车”,放在一个部门,容易形成合力,推动增收节支,便于形成一条线、一盘棋的局面,便于交流和管理。加之政府采购目前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还必须依靠强制性手段和措施来加以推动和落实,谁能创造有利条件?财政部门有手段。

打造队伍树形象

  除了理顺机制,郑建国强调最多的还是采购队伍的打造。“谁来维护政府采购的‘三公’环境?是这支队伍。能不能实现“三公”,也靠这支队伍。”郑建国说,这几年,关于采购过程的投诉还是有的,政府采购摆在第一位的是规范操作,竞争平台失去“三公”了,这项事业的灵魂就没有了,谁还愿意参与政府采购?

  “我认为,培训是不可忽视的日常工作,一定要下大力气推进这支队伍业务能力的提高。”郑建国说。
 
  在这方面,山西省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他们在采购队伍中,推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将业务工作能力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促进工作人员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增强驾驭采购工作的实践能力,同时推行了在职学习奖励补助的办法,此外,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实施全方位的培训计划。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