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苦功扩规模——访江西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李梦胜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8-04-08 14: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3月26日,记者在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前夕见到了江西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李梦胜。时间已过了晚上8点钟,他依然在为第二天全省的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做着精心的准备。他告诉记者:“回首江西省政府采购5年历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踏踏实实的工作精神,促使采购规模逐年攀升,采购行为逐步规范,治理商业贿赂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踢开影响规模扩大的绊脚石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自从2003年成立以来,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方面“付出了很多心血,动了不少脑筋”,促使采购规模以年均75%的速度递增,从2003年的25.27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78.92亿元。采购范围也从最初的货物扩大到服务和工程,特别是2005年公务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纳入江西省政府采购范围,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之后,推动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节支率进一步提高,公务车定点加油平均每年节约资金400万元,定点保险年均节约资金更是高达1亿元。“面对这些数字我很是欣慰”,李梦胜说,“但是,前方的道路依然还很艰辛。”
目前,江西省的政府采购规模比起广东、江苏、山东等这些采购大省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和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情况等现实问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有些采购人规避政府采购行为,不少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然没有入笼等问题也是影响采购规模扩大的绊脚石。”李梦胜表示。因此,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促进更多的项目入垄政府采购,将成为我省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中心工作。
采购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江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即江西省采购办成立以来,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方面也着实下了一番苦功。”李梦胜如是说。
江西省财政厅不但脚踏实地的实行财政部18号令、19号令、20号令的相关规定,而且还根据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管理规定。特别是在2006年,江西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代理机构的管理办法即《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随后代理机构的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投诉质疑数量明显下降。
据了解,目前,江西省全省有中介代理机构16家,其中甲级资质的4家,虽然数量不多,但是操作越来越规范,采购人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但是,2007年年底连续发生的几起对代理机构的投诉案件让我深深感到,对它们的管理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当然恶意投诉除外。”李梦胜说。
同时,李梦胜表示,规范代理机构行为,不但要严格管理,而且要细化考核,制定精细的考核方案,定期对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建立赏罚机制,对于优秀的供应商应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规的供应商要严加惩罚。
不拿人民血汗钱暗箱操作
在我国,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已经开展了多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西省也不例外。“但是,治理商业贿赂这项工作还要继续抓下去,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不能让有些人拿着国家的钱,拿着人民的血汗钱搞暗箱操作,进行暗箱交易。”李梦胜的表情有些严肃。
同时,政府采购不但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而且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手段,该项工作的开展规范了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逐渐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促使财政资金支出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目前,我省政府采购的‘阳光’越来越明媚,这一政策也惠及越来越多的百姓。”李梦胜满意的说,特别是一些关系民生的专项资金的采购项目,比如,中小学免费教材、药品、农机具等,不但保证了专向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效果,提高了使用效率,而且也让百姓感受到了实惠。
同时,李梦胜表示,今后,政府采购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统计数据,让事实说话,用事实来宣传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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