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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工程采购逐渐入笼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8-04-23 15: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年4.6亿多元,2003年却仅为1.1亿多元,4年时间,山西省晋城市的政府采购规模翻了三番,“这和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无关系”,晋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京飞说。

  截至目前,晋城市不但将大量的工程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促进了该市政府采购规模的大幅度攀升,而且还适时出台了管理办法,为工程类政府采购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晋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京飞

  采购目录成为切入点

  “做大政府采购这块蛋糕,就必须在工程采购上下功夫、做文章,但是开展工程政府采购,找到切入点尤为重要”,张京飞说。

  晋城市采购办正是瞄准了采购目录这个切入点,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扩大采购规模”的原则,逐步将房屋以及建筑物维修、改造、装饰、绿化、亮化、美化以及基本建设投资中的主要设备和安装等工程项目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保证了采购规模的跨越式发展。2007年,该市采购规模达到4.6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1.11%,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69%,集中采购规模占全市采购规模的比重达到98.34%。

  张京飞表示:“这些成绩的取得,工程采购功不可没。”

  抓住时机主动出击

  晋城市在将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同时,还摸索出一套工程采购的可行办法,“抓住时机主动出击就是一条捷径”,张京飞说。

  比如,晋城市抓住了该市建设文明城市、旅游城市、环保城市的大好时机,成功开展了环境在线检测网络建设、城市绿化改造、环市生态林建设、城市东南出口景观建设、公园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

  同时,这批项目还得到市政府以及各个单位的大力支持,市政府亲自审批项目,各个主管单位设计采购方案,财政部门进行投资评审和集中采购,保证了这一系列项目的顺利完成,共节约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受到了市政府的好评,不但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规模,而且也增加了影响力。

  制定制度优化环境

  长期以来,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权、执行权一直是争论的焦点问题。为了优化晋城市政府采购环境,为工程类政府采购的前行铺好路,该市监察委员会和财政局经过反复协调,出台了《晋城市市级政府工程类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的工程范围,该《办法》实施三年多来,使工程政府采购的管理实现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的目标,保证了工程政府采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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