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胡晓宏:紧抓规范促廉洁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08-05-13 16: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截至目前,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一直将规范采购的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内部监督制度》、《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规程》等31项制度。着重加强了以每周例会和《周工作安排表》为主要载体的制度落实工作机制的建设,规范了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该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注重提高团队的“廉洁从业”意识,通过制定《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加强思想道德防线建设。支部设立了兼职纪检委员,由专人负责廉政建设,为采购中心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条件。
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又以分权制约为重点,强化相互制衡机制和措施落实,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结合起来,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如:把政府采购的业务受理与实施、监管和操作相分离;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范围实行轮换,积极推行“阳光作业”;实行采购项目的集体会审制。此外,采购中心还把中心工作流程、部门和人员等信息制作成宣传窗集中展示,在开标现场增设扩音设备,把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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