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恩:政府采购绩效是一个全面的概念
作者:罗 瞻 发布于:2009-07-29 09: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刘清恩
政府采购绩效评估应包括政府采购全过程的评估、在各个领域对全体政府采购参与者(部门)的评估。
所谓全过程是指:政府采购从项目启动(市场调查)--项目计划(部门预算或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实施(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项目控制(监督管理、履约)--项目收尾(验收、结果或效果、影响、绩效评估、项目后评估)五大过程的评估。即对政府采购的立项的合法性、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采购方式的合规性、采购过程的公正性、采购资金的节约性、采购质量的优良性、采购效果公众的满意性和社会的影响性等。
所谓全体政府采购参与者是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部门、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和中介机构)、供应商等;综合各种因素分析采购活动是否达到最佳效果,包括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环境效果、政治效果等一系列内容。
从资金效率、行政效率、人员效率、规模效率、政策效率以及管理效率多方面,从整体上研究如何提高政府采购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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