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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政厅周顺明: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应纳入政采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09-10-15 09: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30倍,一个让人不容忽视的数字。30倍,是湖北省政府采购规模从2000年6亿元增长到2008年182亿元的速度。

  政府采购业界普遍认为,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是政府采购实现规模效应、发挥政策功能的前提和基础。如何在政府采购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的形势下,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湖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顺明在日前召开的湖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师资培训班上阐述了他的观点。



湖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周顺明  摄影/黎娴

  扩规模面临三大利好

  “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采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制度进入新的发展期。”周顺明说。他认为,政府采购改革所经历的新环境和新形势,必将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首先,扩大内需4万亿投资计划中的十项措施,绝大部分都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可以预计,未来几年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将会大幅增长,政府采购迎来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融入普通民众生活的大好时机。其次,全球贸易萎缩、各种保护主义抬头的现实情况,要求我国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利用国际通行做法,既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又加速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在政府采购领域制定有效措施保护国内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再次,我国政府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了汽车等十个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计划,对政府采购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一方面要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推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抓住政府采购发展元素日益增多的机遇,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拓展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范围。

  财政性资金均应纳入政采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时间不长,部分领导和普通民众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义不够了解,政府采购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许多难题,政府采购理念和观念亟待转变。”周顺明在阐述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机遇的同时,也指出了当前阻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

  政府采购的资金是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周顺明认为,部分采购单位仍然不理解“财政性资金”的概念,是导致部分采购单位有意或无意间规避政府采购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要求湖北省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凡使用财政性以及与财政性配套的资金,尤其是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采购属于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确保应采尽采,杜绝规避政府采购和规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的行为。

  周顺明以高校贷款项目为例,针对“使用贷款资金进行的项目不在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说法进行指正:“高校使用贷款购买,貌似与财政性资金无关。实际上,高校最终使用收费收入偿还贷款,收费所得属于财政性资金。依靠政府行政权力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政府赋予该主体的权力,依靠此权力获得的收费收入属于财政性收入。”同理,体育彩票收入、捐款等也属于财政性资金。

  “最终用途也是判断资金属性的重要标准之一。实际工作中,财政性资金是指除经营性收入以外的其他所有资金。”周顺明补充。

  配套改革“并进”促落实

  如何确保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在执行过程中不会成为“漏网之鱼”?周顺明认为,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政府采购制度能够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与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协调发展、配套发展。

  周顺明特别强调了部门预算的重要性。他要求全省各采购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根据当年下发的政府采购目录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实现政府采购的规模化管理。他指出,凡是年初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项目,国库一律不予支付资金,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通报采购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具体情况。

  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严抓共管下,财政支出改革的“三驾马车”在湖北省初步呈现出相互促动、齐头并进的局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达到100%,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80%,上半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96亿元。

  “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较宽,按照GPA成员通行的口径界定,我国政府采购涵盖的范围广、规模大,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很不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对内、对外的双重压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保持规范的基础上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周顺明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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