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斌:倾力构建和谐采购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刘恒斌
政府采购涉及各方当事人,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实现“和谐采购”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制度得以健康运行的条件,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
集中采购机构位于政府采购的最前沿,也是重要当事人之一,要实现“和谐采购”,就必须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践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也是政府采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合理设置技术参数和分包方案,在充分考虑并尊重采购单位合理需求的同时,要耐心讲解政府采购的政策要求和规范要点,限制采购单位的不当与过分要求,使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既定的采购目标。
要引导广大投标供应商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公平竞争,在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获取合法的经济收益。特别是要正确看待、妥善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切实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要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对采购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协商,以诚意来赢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双方携手为构建和谐采购的环境而努力。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顾岳良:勇于拓荒 敢于拾荒
下一篇:毕德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