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平:理顺法律关系 明确采购职责
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冲突、纠纷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对自身的权利义务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了解不清晰、不准确所致。分析政府采购法律关系,实质上就是分析政府采购中各方当事人分别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和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法律顾问 王国平
在本次培训班上,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法律顾问王国平就政府采购法律关系及当前热点问题,从采购人的角度给大家上了生动的一课。
明确各方当事人职责
在授课过程中,王国平依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结合有关案例,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王国平表示,并非所有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都是采购人,这要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概念相结合来理解。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也就是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人。” 王国平在课堂上表示。
理顺关系促进实践发展
作为专职律师,王国平在培训课程中与大家分享了各种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知识。
王国平表示,以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分类标准,政府采购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关系: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参与政府采购论证、评审活动的专家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参与政府采购论证、评审活动的专家与采购人之间的关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与各采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
“对这些法律关系的了解和掌握,将有助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实践中更清晰、准确、全面地认识自身的权利与义务。”随后,他对这些法律关系一一作了讲解,并结合法律知识对有关案例进行了点评。
此外,王国平在授课中还重点挑选了格力空调无效标事件、重庆垮床事件、长春天价笔记本事件等几个政府采购业内热点案例进行解析,引发与会人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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