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荣:政府集中采购应为大局服务
作者:王 巍 发布于:2011-03-21 10: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宝荣 摄影/王巍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宝荣主持了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并讲话。李宝荣认为,做好2011年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对于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应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要求。
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是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政策,发挥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李宝荣指出。
据了解,近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采购节能产品金额累计达到84.5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76.6%。与此同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积极贯彻国家关于扶持自主创新的政策要求,通过优化采购文件与评分细则,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产品,坚持购买国家信息安全设备,并实施了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李宝荣指出,去年10月以来,国采中心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汇总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软件采购需求情况,积极与软件供应商谈判,从源头上保证软件采购正版化。截至2011年2月28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国采中心协议供货平台采购软件57335套,采购资金4454万元,较好地推动了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下一步,我们要加大通用软件集中采购工作力度,优先购买使用国产软件,营造激励自主创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李宝荣说。
服务于节约型机关建设
李宝荣认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应充分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要求。因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把握采购需求,切实把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为在全社会倡导节俭作风作出表率。”李宝荣在会上强调。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采购、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李宝荣要求各单位在编报采购需求时,坚持公务用车价格和排气量的双重限制,严格把好公务用车入口关;要优先购买满足公务需求的小排量和节能环保汽车,不断提高自主品牌车型所占比例;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有关规定,加强车辆日常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服务于廉政建设
“近年来,政府集中采购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要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李宝荣说。
他表示,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离不开采购人、供货商的密切配合,需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严格监管。他认为,中央国家机关应在严格政府采购纪律约束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方法,重点解决好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的研究,使政府集中采购逐渐成为加强财政管理和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力帮手,为财政部门制定预算标准、资产管理部门制定配置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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