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赵文海: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促监管精细化
河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文海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对于在“十二五”时期实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的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河北省财政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召开的机会,《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的规划以及工作重点等问题,专访了河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文海。
“三驾马车”推进财政支出改革
《政府采购信息报》:长期以来,河北省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的成绩十分突出。在您看来,预算管理之于政府采购工作是一种什么关系?尤其是在当前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应该如何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赵文海: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整个财政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共同构成了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个环节,各有侧重,同时互为一体。这三项工作是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核心内容,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犹如三驾马车,只有并驾齐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才能快速前进。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既需要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以配套,同时又支持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将预算单位购买货物、工程与服务的行为公开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其实现节支的方式与传统做法有着本质区别。政府采购通过市场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由竞争决定应当支付多少资金。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将有效强化财政预算的约束力,有助于财政支出中定员、定额标准的形成和科学化,为进一步细化预算创造条件;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了财政对预算资金流量和流向的控制,也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
因此可以说,编制部门预算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手段,政府采购制度又是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的保证。
“十二五”期间,我们希望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为手段,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监管精细化。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力度,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制度。在编好2012年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督促各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项目、数量、时间细化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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