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杨福刚:确保政采经得起公众和舆论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杨福刚
确保政采经得起公众和舆论监督
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杨福刚
■ 本报记者 万玉涛 文/摄
3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局长、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杨福刚在会议代表驻地西直门宾馆接受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专访。这位身兼数职的局长在照片中给记者的感觉是严肃、认真、不苟言笑,但在采访中他却展露出了另一种形象:举止儒雅,言谈温和。
杨局长不仅向记者介绍了天津市政府采购的总体情况和下一步的发展方向,还阐述了他对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看法和思考。
更好地发挥政采规模效益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问杨局长,2011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2012年天津市政府采购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杨福刚:2011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管、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从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入手,狠抓制度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手段和新途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2011年天津市政府采购以拓展采购范围和扩大采购规模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采购品目结构,科学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规模得到了稳步提升,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得到了更大发挥。
2012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财政“十二五”改革规划,在“彰显公平、提高效率和保证质量”的发展目标上下工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规范服务,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天津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有序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努力推动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政采有利于打造节约型政府
《政府采购信息报》:我国实施《政府采购法》已经有十年了。请问天津政府采购在这十年取得了哪些成绩?
杨福刚: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天津政府采购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十年来,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有关各方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可度越来越高。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政府采购程序的规范和过程的透明。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您看来,下一步天津政府采购应从哪些方面着力呢?
杨福刚:下一步天津政府采购还是要在规模上下工夫。只有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才能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价格也才会降下来。从这个方面来说,政府采购有利于打造节约型政府。
在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监管工作也不能懈怠,而且必须不断加强。推行政府采购就是要加强监管,就是要规范财政支出行为,使政府采购成为全社会勤俭节约的表率。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构建涵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公共舆论、公众等多个方面的监督体系,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用到位、不浪费,经得住公众和舆论监督,让政府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采购。
政府采购的发展现状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更好地完成政府采购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政府采购事业不断发展,必须严格管理、规范程序。
继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政府采购信息报》:您认为政府采购这项制度该如何向纵深方向发展?
杨福刚: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密围绕财政中心任务,特别是围绕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行,三项改革措施要并举并重。所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处理好其与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关系,使三者形成合力,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协调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从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入手,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历史赋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课题,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应该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从深化制度改革、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权力约束制衡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抓好采购监管等方面入手,建立有利于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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