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英:完成法制化 奠定市场机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4-17 15: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2012年既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第十年,也是小平南巡讲话发表20周年,也是《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第十年。在这样一个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的年份,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于阳春三月、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在京举办了政府采购春季沙龙,邀请国内多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齐聚一堂,共同研讨过去十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并为今后十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院所研究院 赵英
我从经济学角度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一是要搞好法制化,再者是要尽量利用市场机制。《政府采购法》实行十年,首先解决了上述问题。有法总比没有法好,开始按照法律办事了;在实行中,这十年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也是伴随制度不断深化和细化过程而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当然有些问题牵扯到大的改革问题,单靠政府采购改革难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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