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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采购办主任王瑛:财政部门不得从事具体采购交易活动

作者:黎娴 万玉涛 发布于:2012-04-20 09: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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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瑛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2012年应重点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王瑛认为,为了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相关部门应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
  
  王瑛表示,财政部门应履行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逐步形成依法管采的工作规范,不得从事和干预具体采购交易活动;采购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与合同履行中负有主要责任,要全面加强对自身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的管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当接受财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到操作规范、执行有力。
  
  支持集采机构做大做强
  
  王瑛说,十年来政府集中采购体制机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集中采购在公共财政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应该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做大做强。
  
  她认为,应积极探索改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方式,强化目录执行效果。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坚持把通用性强、便于归集统一招标的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推广使用电子询价、电子订购、电子反拍等电子化政府采购手段,探索网上竞价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中的应用,努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
  
  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
  
  2011年8月,财政部启动了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王瑛认为,批量集中采购对于规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防范部分产品出现专供政府用户的问题,遏制天价采购、超标采购现象频发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推动制定通用类资产配置标准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今年将进一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对笔记本电脑、复印纸、空调等实行批量采购,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王瑛透露,计划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逐步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所有便于归集的通用类货物项目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以逐步降低协议供货占集中采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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