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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财政局局长张夕仙:让中小企业得实惠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2-05-17 09: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宣贯扶持政策 让中小企业得实惠
  
  访江苏省溧阳市财政局局长张夕仙
  
        不论是4月19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还是去年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均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加大力度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江苏省溧阳市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做得较为出色,2011年该市九成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归属中小企业。溧阳市政府采购具体采取了哪些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呢?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市财政局局长张夕仙。
  
  2011年采购金额近2亿元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1年溧阳市政府采购金额是多少?呈现出哪些特点?
  
  张夕仙
:2011年我市完成政府采购总额19663.2万元,比2010年的16603万元增长18.4%,节约资金 2649.7万元,平均节支率达11.8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11967.2万元,工程类采购金额 6177.4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1518.6万元。公开招标金额16906.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86%。
  
  货物类采购主要包括计算机、办公家具、电梯、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工程类采购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农田改造等;服务类采购包括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等。
  
  中小企业合同额占比超九成
  
  《政府采购信息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政府采购一项重要的政策功能。请问中小企业获得的份额占溧阳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溧阳市对中小企业采取了哪些扶持措施?
  
  张夕仙
:2010年和2011年,我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均占政府采购总额的90%以上,2011年达到92.6%。
  
  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队伍在逐渐扩大,中小型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的90%以上,为国家创造了60%的生产总值、40%的利税和75%的就业机会,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发展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项基本政策,财政部门更应积极主动地扶持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首先,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门槛”。我们要求,一般政府采购项目在设置供应商资质条件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歧视性待遇或差别待遇,不得在注册资金、业绩水平、资质条件等方面限制中小企业,不得使用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标准排斥中小企业。
  
  其次,合理确定货款支付条件。我们要求,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向中标中小企业支付的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50%,累计付款一般不超过3次,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再次,降低投标成本。从2009年10月1日起,对参与溧阳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同时合理确定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均低于规定标准,有效减轻了投标企业的负担。
  
  向中小企业宣讲政采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信息报》:为了能够让中小企业更好地参与政府采购,溧阳市还积极向中小企业介绍政府采购融资政策。请问这项政策具体是如何实施的?
  
  张夕仙
:政府采购融资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项重要举措。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就可以直接向银行贷款,以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
  
  去年,江苏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我市安置房电梯项目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向其介绍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政策,对方获此信息后当即和银行商谈,办理了250万元的政府采购融资信贷,有力支持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政府采购信息报》:支持节能环保是政府采购的另一项政策功能。请问溧阳市在这方面做得如何?
  
  张夕仙
:我市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坚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原则,2011年共采购2536万元节能环保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计算机、办公家具、太阳能热水器等。具体做法是将节能环保产品列入评分标准,将产品节能、环保认证作为综合评分的要素,一般设定3分的分值,从而增强了节能环保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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