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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政局副局长程林:规范采购关键在于预算管理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6-06 09: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访合肥市财政局副局长程林

合肥市财政局副局长程林

合肥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林

  政府采购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是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前提。一直以来,合肥市财政局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自2007年开始就单独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使其独立于部门预算,而后又在全省率先实行“开门预算”。
  
  何为“开门预算”?合肥市如何实施?又取得了哪些成绩?对此,合肥市财政局副局长程林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时给出了答案。
  
  “开门预算”打造“阳光财政”
  
  《政府采购信息报》:合肥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以规范、严谨、细致著称,走在安徽全省前列,请您分享一下合肥市是如何上下联动做好这项工作的?
  
  程林:
我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起步较早,不同于部分省市的管理模式,自2007年开始,我市就单独编制了独立于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由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执行。
  
  我们深知政府采购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是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管理的重要前提,因而一直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今年,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单独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而后由预算编委会统一审核报市人大审批。预算获批复后,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整体下达至政府采购处,统一管理和执行,并遵照在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的规定,确实需要变更的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此外,我市规定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在年底全部收回,不允许预算单位使用结余资金自行实施采购。
  
  我们通过上述举措强化预算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项目执行刚性,维护了预算的权威性。
  
  2010年,我市率先推行“开门预算”,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邀请专家参与审核。比如今年,我市将应参加评审的77个市直部门的预算,全部纳入公开评审,在公开评审的2213个项目中,专家提出调整意见的有34个项目,涉及金额4624.18万元。两年来,通过公开评审,我市实现了预算编制过程的公开、透明、民主,不仅让老百姓了解到政府买了哪些东西,花了多少钱,而且还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同时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开门预算”开拓了一条通向“阳光财政”的新路径。
  
  今年,我市还将政府采购预算列入了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并审核通过。我们率先在安徽省做到了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一同编制、一同提交市人大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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