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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财政局副局长任信美:健全制度体系规范采购流程

作者:鲁 欣 发布于:2012-07-27 09: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任信美

山东省烟台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信美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财政局举行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烟台市今年上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与会人员对烟台市的政府采购标准化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烟台市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为重点,以继续开拓创新为目标,以抓管理、带队伍为保障,解放思想,不断进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走在了山东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回顾过去十年,烟台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哪些经验与业界分享?带着这些问题,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了烟台市财政局副局长任信美。

  十年累计采购额425亿

  《政府采购信息报》:日前,业界迎来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请问10年来烟台市政府采购取得了哪些成绩?

  任信美:《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烟台市政府采购在探索中改革、在规范中前进,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迅速发展,建立了涵盖计划管理、招标管理、集中代理、合同监督、信息公告、集采目录、采购监督等各项环节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近年来,烟台市形成了以"坚持完善采购理念、强化采购专业监管、联项采购同类产品、择优随机选择机构、场所统一费用固定、专家评审主导结果"为主要特征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

  十年来,烟台市政府采购规模迅速扩大,全市累计完成采购额425亿元,节约资金67亿元,节约率达13%。仅2011年一年的采购额就突破了90亿元大关,是2003年的6倍。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烟台,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投资评审相互衔接,成为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目前,烟台政府采购已经成为我市财政改革的一面旗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多次被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也得到了山东省财政厅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以十年为契机 推进标准化建设

  《政府采购信息报》:站在十年的节点上回顾过去,您体会最深的是什么?烟台市财政局是否会举办以"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为主题的庆祝活动?

  任信美:站在十年的节点上,回顾过去,感慨颇多。我见证了烟台市政府采购从无到有、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的过程。从改革初期一般意义上的单纯采购,到较高层次上的科学采购,再到更高层次上的创新型采购,每上一个台阶,都浸透着我们的心血和汗水。

  十年的努力和探索,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政府采购工作大有可为,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政府采购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采购改革深入推进任重道远,需要我们艰苦不懈的努力。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我们积极响应财政部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号召,以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为基础,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审批方式、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结算付款、质疑和投诉处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细化,制定典型项目的采购文件范本,全面进行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与此同时,我们将开展一系列多种形式的庆祝宣传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采购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政府采购信息报》:今年1月1日,烟台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政府采购标准化,请您介绍一下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任信美:我们一贯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总结中完善,把工作创新成果固化成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化的出炉也是如此,我们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研论证,并选取空调、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公开招标重点项目进行归类对比,制定烟台政府采购标准化及文件范本,于去年年底印刷成册,今年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行。标准化的推行进一步规范了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等各方的采购行为,尤其在统一规范县级政府采购执业行为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标准化在县市区的推开,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中介监管 实行持证上岗

  《政府采购信息报》: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十分重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请问烟台市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任信美:我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是全程监管,健全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把全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纳入管理范围,通过全程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形成一套系统的管理方法,实现了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全面无缝管理。二是持证上岗,保障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从业资格证》、烟台市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三是统一备案,稳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对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备案,如果更换工作单位必须重新考取《上岗证》。四是定期培训,提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定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培训内容。五是有过必罚,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对因个人原因给政府采购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口头警告"、"暂停业务代理资格"直至"终生禁止进入烟台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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