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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财政局局长李民: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可增强政采竞争性

作者:鲁 欣 发布于:2012-09-26 08: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能和管理水平。那么,该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哪些亮点?今后又会着重在哪些方面发力?日前,在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临沂市财政局局长李民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情况。

  十年累计采购240多亿

  《政府采购信息报》: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请问十年来临沂市政府采购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民:十年来,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从初期试行进入全面推开阶段,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优化了公共支出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廉政建设,经济社会效益显着。2002~2011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247.3亿元,节约资金35.34亿元,节支率达12.5%。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从公务用车购置、车辆统一保险、定点加油等项目入手,逐步将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目前,政府采购范围已由最初的通用类货物、专业服务扩大到货物、服务和工程全部领域。2011年,全市共完成工程采购额45.42亿元,占全部采购额的80%,比2003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

  同时,我市还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采购行为。对公开招标和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项目,实行由采购单位、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事项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和集体负责;要求公开招标及情况复杂、特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必须申请公证,科学设定公证费用标准,严格现场监督,确保阳光采购;严格要求采购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制作采购公告,规范公告范围与内容,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和代理机构信息公告发布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中,作为考核的重要考评依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证金统一缴入保证金专户,避免了代理机构各自收取保证金的弊端,确保保证金安全、及时退还。

  发挥政策功能 促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0年,临沂市在山东省率先开展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请问开展此项业务的背景是什么?为推行信用融资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果?

  李民: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我们发现,地方中小企业借助区域、成本、效率、服务等优势,中标率较高,但受自身规模等多方面制约,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既造成了个别中标企业不能及时、优质履行合同,也使部分优质中小企业不敢积极参与大宗政府采购活动竞标,降低了招标竞争性,不利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节省开支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此,我们根据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结合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精神,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风险性进行了研究,反复论证,统一思想认识,制订了周密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推动整体工作开展。我们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市财政改革创新重点,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对银行及担保机构,我们重点宣传解释政府采购的良好信誉和国库集中支付对银行回款提供的可靠保障,消除其顾虑。同时,把宣传推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纳入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在公布采购信息、签订中标合同等环节,及时说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特点和优点,畅通中标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渠道。目前,信用融资已覆盖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领域,并初步实现了企业、银行、担保公司、采购单位的多方共赢,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深入开展,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授信额度3.5亿元,发放贷款1.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

  规范代理行为 严格专家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报》: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十分重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工作,请问临沂市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民:为加强代理机构管理,2011年8月,我们会同市监察局、审计局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9家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初步解决了代理市场无序竞争问题,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建立代理机构执行情况台账,随时登记项目代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加大外地代理机构管理力度,要求外地分支机构成立分公司,严把营业场所和人员管理关,严查挂靠、出租代理资质行为。此外,通过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要求代理机构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该公开的信息必须公开,该保密的内容必须保密,严格依法办事,严守职业道德。在去年全省代理机构考核中,我市16家机构被省厅确认为"优秀"等级。

  在规范专家管理方面,我们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征集评审专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首先严把抽取使用关,明令禁止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参与评审专家的抽取、确认,并全程实行电子监察。经确认的专家名单当场密封、集中上锁,由专人保管。其次,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评审专家持"两证"(专家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采购现场参与评标,对重大、特殊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采取集中就餐、集中住宿、集中封存通信工具等措施,严控评审专家与外界的联系。

  此外,严格评审工作纪律,规范专家评审行为,要求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和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投标供应商。评审专家打分有明显偏离的,要求其做出明确解释,避免专家滥用权利、自由裁量。

  强化预算约束 确保应编尽编

  《政府采购信息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临沂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任务有哪些?

  李民: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专业化程度高,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我们将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和实施成果,宣传到部门单位、到具体的财会人员,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实行政府采购的重要意义,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自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意识,形成有利于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

  其次,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阳光采购。一是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已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采购预算。严格预算约束,应编入而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进行采购。二是利用"金财工程"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提高集中采购比例,严格变更采购方式审核,提高公开招标比例。三是探索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明确实质性技术参数,增强可操作性,保证指标设置的明确、合理,避免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四是制定《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办法》,加强开标评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五是加强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当场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六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依法、科学监管,同时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牢固廉政思想防线,时刻不能放松,建设一支勤政廉洁的监管队伍。

  最后,强化政策功能,推进信用融资。积极探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圈",简化贷款审批流程,为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和生产型企业信用融资,在全市范围内做大做强信用融资,探索实行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为企业提供投标和履约担保金,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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