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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财政局副局长范国忠:扩面增量与宣传培训两手抓

作者:王小刚 发布于:2012-11-23 10: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范国忠

河北省沧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国忠

  11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范国忠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是该市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市政府采购不断"扩面增量",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政采工作成就显着。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1.38563亿元,实际采购10.51592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8697.01万元,节支率7.6%。

  创新管理 加强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沧州市是如何落实《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

  范国忠:为落实《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今年,我市进一步创新了政府采购管理方式。具体而言,首先是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强化对采购人的监管,通过对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范围和采购程序申报审核,规范采购人行为;其次以稽查大队专项资金检查为契机,对采购人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强化了事后监督。

  同时,通过资格备案制度,我们还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依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沧州市制定了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代理机构资格备案制度,以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保证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扩大范围 全面覆盖

  《政府采购信息报》:迄今为止,在政府采购"扩面增量"方面,沧州市做得怎样?

  范国忠:现在,沧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200多个单位,都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政府采购涵盖了从保障日常办公需要的货物、工程、服务,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社区服务建设、惠民、惠农、文化体育建设等所有财政投资的项目。

  同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我们还对办公电器、办公自动化、办公家具、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保险等实行了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

  实务培训 系列宣传

  《政府采购信息报》: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请问贵市在宣传培训方面都有哪些具体举措?

  范国忠:为打造德才兼备的政府采购队伍,今年我们组织政府采购办公室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参加学习的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提升理论水平。

  今年7月份,按照年初的规划,我们还举办了政府采购实务培训班,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采部门管理人员3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培训班上,在学习、讨论《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之外,我们还邀请中央财经大学徐焕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王丛虎副教授开展专题讲座,详细讲解政府采购前沿理论、政府采购发展方向以及政府采购实务案例,使参训学员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外,今年上半年,我们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并于6月29日组织了政府采购宣传日活动,在市区繁华路段发放宣传单、宣传品达1000余份,接受咨询百余人次;刊发《沧州财政》政府采购宣传专版,开展政府采购征文及知识问答等活动,都大大增进了相关各方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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