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财政局副局长李照力:发挥政策功能 规范政采各环节
河北省保定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照力
近年来,河北省保定市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扩面增量"、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2月11日,该市财政局副局长李照力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这几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据悉,今年1~11月,该市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为10.2亿元,节支率10.01%。
制定办法 扶持节能环保产品
《政府采购信息报》:制度建设是开展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保障。请问,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保定市都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果?
李照力:近年来,我们以讲科学、求规范、重创新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通过制定《保定市政府采购管理程序》,从采购申报到合同实施、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都有了较为严格的规程,充分保证了政府采购流程的规范性。
与此同时,我市还严格执行了国家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通过调研,拟定了采购节能产品的加分办法,将通用节能环保产品纳入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范围,空调、办公自动化设备、一般电器协议供货的中标品牌型号全部为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确定的节能环保目录内的产品。
"扩面增量"提效益
《政府采购信息报》:据了解,推进"应采尽采",是贵市开展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出发点。请问在政府采购"扩面增量"方面,贵市都采取了哪些做法?
李照力:近年来,我局非常重视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并着力从两个方面予以推进。首先,我们把全市所有一级、二级预算单位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所开展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比如,我们近年来将市交通局的道路大中修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共完成采购金额约10亿,节支率15%以上,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其次,我们还积极推进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先后完成了多期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一般电器设备定点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等采购工作。
联合检查 强化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对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实施监督方面,贵市近期有何举措?
李照力:为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我们在构建采购代理机构选用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
我们完善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备案制度,还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切实规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定期对协议价格、合同档案、服务承诺等进行检查,力促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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