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财政局副局长张恩莲:构建制度体系强化工程采购监管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3-01-02 10: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张恩莲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恩莲

  被世界保护乡土文化基金会列为全球十个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圈之一的魅力胜境--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东南州"),不仅风光旖旎,出色的政府采购工作同样令人赞叹。得益于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黔东南州工程采购早在2004年便被纳入政采范围,并且在州直单位陆续开展起来。

  与贵州省黔东南州财政局副局长张恩莲的交谈中,记者得知,为确保规范操作工程类采购,黔东南州财政局牢筑制度防线,先后下发了《黔东南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构筑了该州工程类政府采购的制度体系,并与相关部门合力将工程采购打造成为该州政府采购工作显著的"标签"。

  服务政采十余年

  《政府采购信息报》:张局长,您哪一年开始分管政府采购?结合多年政府采购管理经验,您如何看待政府采购?您认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最重要的是什么?

  张恩莲:政府采购作为架构政府与市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桥梁,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廉政建设、源头预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自2002年我州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我就一直从事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工作,看着我州政府采购规模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弱到强,我感到特别高兴和欣慰。十年来,我州通过政府采购共节支11.26亿元,成效明显,对于我们这样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来说更是弥足珍贵。克服来自各方的不理解和压力,取得这样的成绩,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更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队伍的努力工作。

  领导重视 工程采购入监管范围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很多省市工程类采购还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未进行政府采购程序时,黔东南州工程采购很早便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让工程类采购顺利纳入政府采购,这一期间作出了哪些努力?遇到了哪些困难,最终如何克服了这些困难?在这一过程得到了州政府哪些支持?

  张恩莲:早在2004年,工程类采购便开始在我州州直单位开展,并逐步向各县市扩展。

  当时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有关方面的制度还不太健全,所以两者本身就难以衔接。我州为了有效使用工程类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在州纪委、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检察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财政部门与发改委、建设部门等多方协调,设计实施方案,最终将财政性资金工程类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的监管范围。

  该项工作在启动初期便得到了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受到了时任州人民政府州长、现任贵州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和时任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龚绍涛两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常务副州长龚绍涛亲自协调此事,最终促使工程类项目顺利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2008年,我州工程类项目采购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明显突破,建设工程类项目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都流程已纳入政府采购的监管范围,工程类项目的采购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标书的编制与评审、公告信息的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合同的签订、项目资金的拨付等工作都也都置于了政府采购监督之下。

  牢筑制度防线 完善工程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报》:黔东南州财政局为确保工程类采购规范操作,下发了哪些制度规范?

  张恩莲:为规范工程类政府采购行为,我州人民政府于2003年12月批转了州建设局、监察局关于《黔东南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工程项目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有关管理规定;2004年,我州将工程类采购纳入黔东南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009年,我州又下发了《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程序除按建设部门规定程序管理操作外,同时还要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管。这些制度共同构筑了我州工程类政府采购牢固的制度体系。

  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

  《政府采购信息报》:现阶段,黔东南州政府采购工作还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何解决办法?

  张恩莲:现阶段,我州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机构设置需更加合理,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还未出台,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许多问题尚不明晰,比如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以及对采购人的处罚标准不明晰;我州作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可用财力少,资金来源主要靠中央扶持,常出现预算编制困难、编制不完整、不全面的情况,造成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

  针对上述情况,我州计划继续建立健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操作;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集中支付及预算追加程序。

  《政府采购信息报》:未来,黔东南州政府采购工作将朝着什么样的目标和方向迈进?

  张恩莲: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我州将继续围绕"建立机制、完善措施、扩大规模、强化监管"的目标开拓进取,加大政府采购的工作力度,完善预算制度,强化源头管理,继续巩固并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力争做到应采尽采。

  同时,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使社会各界都来理解、关心和支持政府采购这项"阳光事业",为政府采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手记

  用行动落实重宣传理念

  11月17日,记者来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东南州"), 黔东南州财政局副局长张恩莲为了能亲自向记者讲述黔东南州政府采购工作,在路旁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尽管下午要参加省里组织的十八大宣讲报告,她还是决定临时请假延迟参会。

  见到记者之后,她真诚地表示,感谢《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一直以来对他们宣传工作的支持。当即询问黔东南州政府采购监管科科长张东萍,今年《政府采购信息报》征订情况,明确要求张东萍组织区县积极订阅报纸,她说:"自家的报纸,我们不订,谁定?"

  之后,张东萍告诉记者,他们在开会的时候,专门重申了这一要求,他们认为通过订阅报纸,能够让他们及时了解政府采购领域新动态、新事件,学习各地政府采购好经验、好做法,益处多多。

  这一系列的细节,让记者看到,张恩莲副局长以自身实际行动,践行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宣传这一理念,带领黔东南州政府采购从业者将政府采购事业越做越强。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