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厅党组成员刘浩:以电子化和预算为抓手深化政采改革
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浩
政府采购不仅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安徽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功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向社会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为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将从哪些方面发力?现阶段,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如何抓好中心工作?政府采购事业发展面临哪些新形势、新问题?带着上述疑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浩。
政采改革亮点纷呈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在扩规模、成体系、强管理、拓功能、防腐败、提素质等方面取得了哪些长足发展和进步。
刘浩: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积极进取、务实创新、锐意改革,政府采购各项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成功实现新突破和新跨越。
在扩规模、提效益方面,2012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785.8亿元,相比2011年增加230.2亿元,增长41.4%,全省采购规模占当年GDP的4.6%,占财政支出的20%。规模增长的同时,资金使用效益也大幅提高,2012年全省共节约财政资金224.7亿元,平均节支率达22.2%。另外,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全省公开招标采购金额达661.5亿元,占采购规模的84.2%。
在扩面上,为了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我省逐步将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财政支出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了改善政法系统办公、办案装备,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办事办案效率,连续11年组织实施累计采购额逾26亿元的政法系统装备集中采购;连续6年组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集中采购,累计采购额达50亿元,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连续5年组织实施采购额累计达3.3亿元的农家书屋项目集中采购,确保了2012年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
直面问题才能深化改革
《政府采购信息报》: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形势,请问当前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着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刘浩:近年来,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一直保持着强劲动力,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较短,离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前进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矛盾有待解决。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改革认识不全面,存在规避和干预政府采购活动的现象;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工程项目尚未全面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等财政改革尚需进一步融合;电子化系统推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顺,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进度较慢和协调存在困难;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等。
我们应高度重视和直面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研究问题的根源、解决路径,共同将我省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推上新台阶。
在七个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政府采购信息报》:找到了问题所在,请问接下来安徽省将从哪些方面发力,再创政府采购工作新辉煌?
刘浩:当前,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应将重点落在抓好电子化系统建设、预算编制和监督管理三大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信心、同心协力、迎难而上,强化监督管理、锐意改革创新,努力从制度体系、预算体系、监管体系、范围和规模、政策功能、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七个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开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我们都知道,编制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也是评价和考核政府采购绩效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有机融合,对使用财政资金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各类支出,都要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最终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要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全覆盖,就需要坚持实行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将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审核确定部门项目支出的重要依据。采购单位购买性支出预算要能够反映单位的真实需求,各市县都要做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批复。
同时,要科学设计政府采购预算报表体系,全面反映预算年度内的购买性支出,使政府采购预算既能全面反映项目支出内容,又便于具体操作执行。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积极建立商品价格信息库和采购项目库,为科学、准确、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供技术和价格方面的数据支撑。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计划审核,防止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准采购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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