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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促进政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作者:万玉涛 文/摄 发布于:2013-06-26 09: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统一认识 促进政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宋义武

江苏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宋义武

  江苏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义武坚持事必躬亲,在各级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会场、一些重大项目的开标现场,经常可以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这次他又亲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首次组织的省级采购人业务培训班现场,用行动表明队伍素质的提高和此次培训班在他心中的分量。

  在宋义武看来,此次培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下一步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面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采访,宋义武介绍了他对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看法。

  提高认识 促政采科学化规范化

  政府采购信息报》:您的工作很忙,但仍然亲临培训班现场。您为何如此看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这次培训?

  宋义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对增加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意识、贯彻依法采购理念的迫切需要。

  1998年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江苏省的采购规模始终保持快速增长,年平均增幅达36%,位居全国第一;同时,政府采购制度日趋完善,省级先后建立和完善了50多项管理制度。多年来,江苏政府采购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规范采购操作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廉政建设、发挥政策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部分单位采购法律意识淡薄,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对政府采购的理解、重视还不够,对这项改革抱有偏见,所以出现了一些规避政府采购的想法和做法。另外,部分省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意识淡薄,存在无预算采购的现象,该纳入政府采购的财政支出没有纳入,计划编制不到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单位还以项目特殊、时间紧迫为借口,设法不按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和形式实施采购;有些单位通过在采购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或者排他性条款,限制供应商竞争;还有些单位在采购结果确定后,以各种借口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延期支付采购资金,对政府采购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进程。

  我们希望通过组织这次政府采购培训和学习,能够进一步深化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工作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的认识,更好地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规范操作 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政府采购信息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是此次培训的目的之一,请问您如何看待培训与采购行为规范之间的关系?对此次培训有怎样的期待和要求?

  宋义武: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是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一方面,政府采购的专业性比较强,要求从业人员既应该熟悉预算、合同、招投标的法律制度,还要具备货物、服务、工程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仅要掌握采购程序,而且要有较高的招标文件编制能力。这些要求决定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只有刻苦、认真地学习业务知识,特别是一些新的政策要求,才能较好地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整个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计划申报、委托代理,采购方式选用、采购文件制作、采购现场组织、评审制度落实,以及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每个环节都有法律条文和具体的规章规定。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规章相继出台,作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只有不断地及时学习这些法律规章制度,才能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并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大众媒体不时出现对政府采购的一些负面报道。媒体关注政府采购是好事,但往往有一些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在没有搞清楚或者没有准确掌握事实的情况下,就作出失实的报道,给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作为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我们有义务、有责任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科学、合理、规范地组织高质量的采购活动,创造高水平的政府采购业绩,打造高标准的经典案例,改变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一些看法,有力地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我希望采购单位的从业人员通过培训,能不断学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务操作技能,全面了解目前江苏省政府采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制度对个人、单位的一些新要求,进一步提升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江苏全省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共同推进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地开展。

  扩大规模 促进廉政建设

  《政府采购信息报》:江苏省财政厅是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部门,请您谈一下江苏省财政厅对于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下一阶段的政府采购工作有怎样的安排?

  宋义武:江苏省财政厅的历任领导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非常重视,特别是新一届党组,对政府采购工作更是寄予厚望。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扞东明确提出了政府采购要"扩充范围、扩大领域、扩展手段"的具体要求。

  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是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迎接新挑战的客观要求。2012年,江苏省政府采购规模达1450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但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还比较低,2012年刚刚超过20%。实际上在我们的财政支出中,除了人员工资和一些民生项目外,其他几乎都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但现实情况是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纳入政府采购。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部分通通要纳进来,同时进行不断探索和创新,在扩大采购规模上下工夫。

  通过此次培训,要把这些新的要求及时传递给大家,把一些新的改革举措向大家进行宣传,这样才能实现改革目标的一致性,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们还要通过此次培训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培训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水平,保障政府采购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回顾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十多年的历程,如果没有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还是由各单位一对一地面对供应商组织采购,恐怕有相当一部分项目要出问题,那是对从业人员的不负责,可能会导致他们误入歧途。我认为,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大大促进了廉政建设。

  作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想方设法使全体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更加充分地认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贯彻政府采购各项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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