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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祥:通晓法律法规 强化资格预审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3-07-12 10: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冯志祥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冯志祥

  "操作工程项目招标,仅熟悉《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远远不够。"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冯志祥表示,与工程招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层级,从业人员需要了解法律法规的构成及解读规则,重点把握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暂估价项目招标、招标方式、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和预审文件、确定中标人、合同谈判等8个环节。

  熟悉法律法规层级和适用范围

  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很多,例如《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就某一工程概念存在冲突,应当如何处理?

  "这就涉及法律法规的构成及解读规则问题。"冯志祥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即招投标法律法规由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其中,《招标投标法》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主席令发布的法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总理令发布的行政法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则属于部门规章。

  冯志祥表示,从效力层级看,纵向遵循由高到低的原则,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性规范文件;横向遵循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即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使用特别规定。

  "除此之外,工程招标分为施工、货物采购、监理、勘查、设计等,要分清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例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针对的是所有施工招标。"冯志祥说。

  不可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一个工程项目有时一两年都完不成招标工作,问题往往出现在暂估价环节。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冯志祥表示,如果招标单位不重视对暂估价的规划,在工程招标乃至施工过程中,就会发生诸多问题。

  例如某国有资金投资的住宅小区工程招标项目,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由若干分项工程组成。为了满足建设工程的要求,招标人在取得立项和规划意见书后,决定分标段进行招标和施工。但招标人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发现,有一个100平方米的独立煤气调压站,其规划许可证也是独立的,并没有写入总的招标文件之中。于是,招标人以在建工程追加小型工程为由,申请将其直接发包给一个标段的总承包人。

  "这显然是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冯志祥提醒说,只要整个工程属于依法招标的项目,其中的暂估价就必须进行二次招标。化整为零的标准是能否申请独立的施工许可证。

  设置资格条件要合理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导致质疑投诉主要集中在资格预审环节。冯志祥表示,招标单位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要充分调研潜在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及数量,若资格要求过高或不切实际,就会倒逼投标人伪造投标材料。

  例如北京某博物馆工程招标(2009年9月),该博物馆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预计造价9000万元。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2000年以来有三项(含)以上博物馆工程业绩的,业绩分为满分……投标申请人不如实填报材料、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资格预审时发现,所有申请人均填报了三项以上同类业绩,17家通过合格性审查,有7家被推荐为正式的投标人。

  "若上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可靠,那北京就应该有50多家博物馆,这显然不符合实际。"冯志祥透露说,核实发现,除两家申请人业绩真实外,其余申请人都存在造假的情况,其中一家申请人甚至将承建博物馆大门和围墙的工程也作为类似业绩。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前应该对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状况进行摸底,避免因闭门造车而延误招标工作。"冯志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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