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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岷:政采为民营注入动力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5-02-01 16:54: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3月11日上午举行的贵州代表团分组讨论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李岷就如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积极为建设"多彩贵州"建言献策。

 
  据了解,2012年贵州省各部门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当成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富民工程,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
 
  李岷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政府采购通过发挥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功能,能够很好地为贵州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原动力。
 
  财政补助促小微企业蓬勃发展
 
  "贵州是典型的内陆山区省份,经济发展离不开民营企业。要想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民营经济是一支重要的力量。"李岷表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贵州冲出"经济洼地"的必要元素,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贵州"后发赶超"道路上的一支生力军。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为了支持本省民营经济发展,贵州省政府2012年出台了《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按照要求,贵州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在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到位的情况下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兑付和使用安全。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共有1.65万户微型企业获得9.35亿元财政补助资金,占扶持微型企业总数的80%。
 
  "根据工商部门的统计,小微企业既是增加我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重要抓手,又是带动全省民营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李岷介绍说,2012年贵州全省民营企业达到14.39万户,比2011年净增4.93万户,其中新增微型企业2万余户,占全省新增民营企业总数的41%。
 
  四个"优先采购"落实扶持政策
 
  "在小微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财政部门需要思考的是怎么让新增的小微企业成长起来。我们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运用财政管理手段减少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活力。我认为,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这个方面可以大有所为。"李岷非常肯定地说。
 
  继2009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后,贵州省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确要求政府须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并且严禁向中小企业提供有偿服务。
 
  随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12月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贵州省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思路更加清晰。
 
  "近年来,我们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宏观调控作用,从四个'优先采购'入手,将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李岷介绍说,所谓四个"优先采购",就是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要优先采购;凡符合协议供货条件的中小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品目;根据国家下发的"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及时调整贵州省协议供货采购品目,对"节能清单"内强制采购的品目和"环保清单"中优先采购的品目,按规定严格落实;严格进口产品采购项目审核,优先采购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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