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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如何摘掉采购周期长效率低"帽子"?广西有话说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6-03-10 14:33: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广西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的采访


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就如何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等问题,接受了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的采访。


黄伟京提到,他们通过实行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强化采购人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及内控机制建设五项主体责任等举措,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加快采购计划报备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一直以来,政府采购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被社会广为诟病。据悉,广西在破解这一问题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下?


黄伟京:我们一直在探索政府采购提速的方法和路径,并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强化政府采购提速落地。如2015年2月,我们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严格控制自治区主管预算单位行为。除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外,属市县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由市县采购单位依法组织采购。如有特殊需求,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加快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要求凡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采购单位必须在每年5月底前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因特殊原因无法上报的,最迟应在8月底前上报。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预算指标下达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三是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在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


另外,从采购计划“提速”着手,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从2015年4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由原来的审核改为备案管理,除依法需审核批准的采购计划外,不再审核批复采购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实行系统自动登记备案管理后,采购单位上报采购计划由原来的审核时间3-5天,缩短到自动备案后的短短几秒钟,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而招标文件实行预公示制度,则形成倒逼机制,督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断提升自身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减少因招标文件存在问题而影响采购活动顺利开展的情况。此举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落实采购人五项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悉,2015年,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打造高效政府采购体系。能否请您分享下广西在这方面一些好的做法?


黄伟京:我们通过加强采购人的行为规范来强化管理,着重强化采购人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及内控机制建设等五项采购主体责任,督促他们落实到位。如在制定采购需求和落实采购政策方面,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对招标文件有无差别性或歧视性待遇、有无违反国家相关采购政策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采购人、采购代理合规、完整、明确地提出采购需求。在履约验收管理方面,2015年我们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责任主体,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了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各相关当事人的职责,为确保采购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内控机制建设方面,我们要求采购单位明确政府采购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实行政府采购单位内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以形成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确保采购活动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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