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参评条件
作者: 发布于:2016-11-01 14:17: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由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主办的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将于2017年1月4日~6日在北京召开,本届年会将通过专家评审,评选出“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现将参评条件公布如下:
1、参加工作10年以上,从事政府采购工作2年以上,本人及所在单位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中央部委或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
3、作风硬朗,清正廉洁。具有创新意识和改革作为,带领本单位、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获得良好的业绩和突出的成绩,其做法具有创新性、代表性或者开拓性。
4、申报该项评选,必须提交申请材料(2000字以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欢迎业界人士积极申报,参评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申报邮箱:116859499@qq.com <mailto:1168594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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