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学国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5-02-06 10:49: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2年12月挂牌成立至今,从运行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保留了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牌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和主体地位,与整合前没有变化;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法定的监管职责不动摇;财政部门联合监察部门建立了行政监督员库,第三方现场监督得到加强等。
 
  二是在经费保障上,保持了政府采购的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完全免费;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作其代理费、评审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对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在人员配备上,增强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力量。整合后机构设置规范,科室职责分工清晰,人员配备科学,较好保证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在采购流程上,继承了原采购中心的成功做法和优良传统。由于实行的是化学整合,从事政府采购集采业务还是原班人马。不仅有10多年的工作历练,其经验做法及优良作风,能够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得到继续的传承和发扬光大。
 
  五是在资源共享上,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整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自己的政府门户网站、专业档案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工作。开标和评标场地及监控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资源共享。
 
  关于集中采购机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认为底线就是职责保持不变。对于保留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法人地位,我个人有三方面认识,第一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将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挂牌、产权交易等纳入统一平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这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而目前河南全省18个地市中已经有17个地市建立起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是改革会带来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人员归属的变化。第三是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两年的时间来看,行政部门、投标人、采购人、评审专家等服务对象最关心的是平台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服务是否到位,没有人去认真考究集中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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