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国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5-02-06 10:49: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2年12月挂牌成立至今,从运行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保留了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牌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和主体地位,与整合前没有变化;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法定的监管职责不动摇;财政部门联合监察部门建立了行政监督员库,第三方现场监督得到加强等。
二是在经费保障上,保持了政府采购的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完全免费;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作其代理费、评审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对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在人员配备上,增强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力量。整合后机构设置规范,科室职责分工清晰,人员配备科学,较好保证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在采购流程上,继承了原采购中心的成功做法和优良传统。由于实行的是化学整合,从事政府采购集采业务还是原班人马。不仅有10多年的工作历练,其经验做法及优良作风,能够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得到继续的传承和发扬光大。
五是在资源共享上,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整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自己的政府门户网站、专业档案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工作。开标和评标场地及监控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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