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宋楠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5-03-23 12:09: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12月,其采购中心所有人员从杭州市财政局整体成建制划转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平台运行两年多来,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定位的问题。集中采购机构是独立的非盈利事业法人,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任何履行集中采购的职责。但是若以采购中心的名义实施采购,在法律上又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它现在是非独立法人地位,所以这是矛盾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二是管理职责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一个纯服务的平台,而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监管部门授权或委托,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责,两者在定位、职责等方面完全不同。
 
  三是体现政策功能的问题。《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是反腐、节约财政资金、发挥政策功能。而目前社会上更多的是注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体现。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注重程序、过程,相对忽略结果,这样会影响政策的落地。
 
  同时,以上三个方面问题也给财政部门带来三点困惑:一是政策的贯彻进程受到影响;二是杭州市集采机构队伍力量有弱化的趋势,采购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三是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激增,与质疑增加相对应,杭州市的供应商投诉事件也在同步增加。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认为首先要加强沟通、交流和政策宣传。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每季度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其次,通过电子化信息化手段,推进"网上商城"和"大卖场"建设,相对缓解集中采购机构"人少事多"的压力。
 
  集中采购机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底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保留其独立法人地位。像杭州目前的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模式,仅仅只是进场交易,而不是整合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以往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评价一直是"质次、价高、时间长",然而,近几年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这方面的评价相对减弱,更多的是呼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尤其是希望政府采购在落实绿色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能有所作为,但这些政策的落实往往是需要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活动去实现。
 
  从我自身来说,已经从事政府采购工作有18年。尤其是最初编制招标文件没有范本,一切都需要靠自己去研究,各方查找资料,向懂行的人请教,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真的非常不容易。因此,政府采购工作有今天的成绩和发展,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在目前社会各界希望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大背景下,我觉得必须要做大做强集中采购机构,充分发挥其先天优势,包括基础较好、操作规范、非盈利性、技术力量相对强大等自身优势。强化集中采购机构的力量和管理职责,依靠集中采购机构来引领示范其他的代理机构,做好采购机构的带头人。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郑运平

下一篇:于宙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