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Governmentdebt)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即地方政府债务。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尚不能举债,因此中国的政府债务即为国债。[1]
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指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8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确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预计债务率为86%。
产生发展
政府债务作为财政范畴具有悠久的历史。公债制度是在私债的基础上发展和演变而来的,产生于奴隶社会。到了封建社会,借债规模有所扩大,但发展十分缓慢。公债的快速发展是在商品经济和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今天,几乎所有国家都将公债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形式和发展经济的重要杠杆。
美国公债
美国公债最早起源于美国建国初期大陆会议发行的战争公债。1789年联邦政府成立后,把以前的内外债连同未付利息一起,都按票面价值换成了联邦政府长期国债,总金额约为0.75亿美元。此后,由于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在凯恩斯宏观经济思想的影响下,美国总统罗斯福实行“新政”,采取赤字政策刺激经济复苏,大量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再加上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支付了巨额的军费,到1946年,美国公债总额达2694 亿美元。二战后,美国公债除少数年份有所下降以外,从总的来说,其数额是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而且增加的速度越来越快。1950年美国公债为2567亿美元,1960年为2900亿美元,1970年为3826亿美元,1980年为9307亿美元。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公债增加更为迅速。50年代年平均增加1.1%,60年代年平均增加4.7%,70年代平均增加14%,而1981-1985年则每年平均以19.28%的速度递增。到目前为止,美国公债已突破了3万亿美元。
日本公债
日本公债比美国公债的发展史短得多,它只是30多年来的产物。1965年日本发生了战后第五次经济危机,工矿业生产连续下降,税收减少,财政出现赤字,日本政府不得不第一次发行了少量的公债。至此,日本由实行传统的均衡财政政策转为实行凯恩斯主义的赤字财政政策。1966年,日本开始发行国家建设公债。
1972年以前,日本公债的偿还期一般为7年。
1973年后延长为10年。自1974年以来,日本经济受到世界石油危机的冲击,民间资本支出急剧减少。为扩大政府支出,增加社会有效需求,日本政府开始大量发行赤字公债,进入了“财政主导经济时期”。公债利息支出仍然是日本政府财政支出中的主要项目。
2015年4月9日,日本国会正式通过了政府提出的2015年度财政预算,这一总额为96.3万亿日元的预算成为日本历年额度最高的预算,其中的近四成将依赖政府债务。
据《朝日新闻》报道,刚刚获得通过的2015年财政预算中的54.5万亿日元来自税收,日本企业业绩得以改善使得日本税收创下1991年度以来的新高。与此同时,新增国债的发行额与2014年度相比减少4.4万亿日元。
日本预算赤字将有望实现财政再建的预定目标,即预算赤字相比2010年度减少一半。但是因为政府债务总额持续增长,2015年度末将达到1035万亿日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26万亿日元。
日本2015年度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相关预算为31.5万亿日元,连续2年超过30万亿。此外,防务预算和公共事业预算自安倍政权上台以来已连续3年增加,而用于冲绳地方发展的支出在减少。[4]
演进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债券的发展经历了“50年代的发展,60年代的低落,70年代的复苏,80-90年代的兴起”这样一个历史发展阶段。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面临着旧中国遗留的生产凋敝、贸易萎缩、交通阻塞、失业严重、恶性通货膨胀的局面,为保证仍在进行的革命战争的需要和恢复发展国民经济,我国政府先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大约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这一时期我国政府还通过向国外借款筹措资金,外债金额大约为51.62亿元。到了1958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我国不仅完全否定了利用外资的意义,拒绝接受外援,而且也全盘否定了内债。从1959年到1980长达22年中,我国没有发行过任何内债,并以罕见的速度在1964年提前还清全部外债,1968年全部还清内债,使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政府财政集中的资金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企业和地方能支配的资金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城乡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较快,银行资金来源大量增加。这些变化使得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要求,财政开始出现赤字。政府为改变财政困难局面,决定重新向国内外发行政府债券。1993年以前,我国政府发行债券的规模并不很大,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在发债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1994年国家为理顺财政银行关系,根除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的直接联系,正式规定了财政部不得向中央银行透支借款,政府入不敷出的差额只能通过发行公债弥补。从此,发行公债就成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和还本付息的唯一手段,由此导致公债发行规模的迅速扩大,1994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发行额为1028.57亿元,2001年公债发行规模已达4483.53亿元。①政府债务已成为影响今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国际上一般认为3%是政府每年财政赤字的“天花板”,2016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无党派界别小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中国的国情是不同的。他认为,我国的“政府债务可以突破3%,只要它的去向好”。因为“发达国家政府赤字主要是用来支付社会消费,比如失业金、福利等,不会提高生产力;发展中国家债务绝大多数是用来支持投资的,中国的债务相当一部分作为消除基础设施瓶颈、环保、城市化等方面的投资,这些投资在短期会创造需求,也能增加就业,从长期来讲,能提高生产率、形成资产。我们是有资产的,所以净债务实际上不高。”[5]
特点
政府债务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和信用范畴。它首先是一种非经常性的政府财政收入,政府发行债券或借款的目的是筹集资金,这意味着政府可支配资金的增加。但政府债券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原则:有借有还。政府债务具有偿还性,又是一种预期的政府支出,这一特点和无偿性的税收是不同的。政府债券的担保物是政府信誉,因此也常被称为“金边债券”。
审计债务
国际知名评级机构穆迪2013年7月28日发布报告称,据测算,从2010年末至2012年末,中国地方政府的直接和担保债务可能已经上升13%,达到12.1万亿元。穆迪警告,中央政府正面临为地方政府债务提供救助的风险。
2013年7月28日,国家审计署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
多位专家表示,审计署此次全面开展政府性债务审计,意味着全范围、全口径政府性债务排查开始。
关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最新的官方数据是审计署2011年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为10.7万亿元。经过两年多时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结构等应已发生变化。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全口径排查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可能将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以地区为主体的债务规模;二是以平台公司为主体的债务规模。
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曾估计,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负债规模应在15万亿至18万亿元左右。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不久前透露,地方政府性债务可能超过20万亿元。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2009年以来,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上升到GDP的20%左右。随着监管层收紧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从2012年开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向以信托贷款等方式融资,地方债务风险开始以新的形式体现。
专家表示,2012年以来,城投债、信托计划、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规模快速增长。相对银行来说,实施非信贷融资的非银行机构规模相对较小,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地方政府通过“影子”渠道融资过快、过大,极有可能使风险快速累积并向银行机构转移。
对于地方债务“影子”融资渠道的风险,监管部门可能已酝酿防范措施。2013年3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财政部正部署有关地方债的调研,分门别类采取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趋势。
银监会此前下发关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全口径统计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二季度开始逐季上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全口径统计数据,首次要求统计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投资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余额。
我国各级政府债务逾20万亿 风险总体可控
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指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