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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6-03-26 14:02: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财税改革开始至今有36年之久,这项与我国整体经济改革开放同时推进的改革举措,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今,这项改革正在本届政府的推动中不断深化。

  2014年7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与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的三方面内容相对应,此次会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2016年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试点行业领域扩展,通过减税为企业减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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