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给政府采购提要求 应该注意些什么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7-04-19 15:01: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举办了重庆市2017年政府采购政策培训班。在近330名监管部门相关人员与市级采购人参加的培训班上,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就重庆市政府采购2016年总体情况回顾与2017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做了讲话。
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从政府采购改革的发展历程谈起。他表示,20年前的1997年,被称为财政三大改革的政府采购工作和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始启动;20年后,政府采购工作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且成为财政部门和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
“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国务院、财政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市也根据上位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改了一批规范性文件。”负责人表示,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后,监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学习很有必要,“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理应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些法规制度。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发起人、采购标的的使用人,更应该学习好、掌握好这一系列法规制度。”
回顾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成效
在培训班上,负责人表示,2016年重庆市政府采购工作围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的思路,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全市的政府采购规模达到58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2016年市级采购规模达268亿元,比上年增长近153%,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
二是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自《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和修改完善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填报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以及货物类招标标准文本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减少了和上位法冲突带来的法律风险,弥补了制度空白。
三是政策功能不断显现。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政策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工作取得新进展。2016年市级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额达26.12亿元,占采购合同总规模的61.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达24.59亿元,比2015年增加10亿元。市级部门向我市监狱企业预留服装采购份额1382万元,比2015年增加近10%。
四是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运行机制,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2016年重庆市对23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检查,查出问题596个,依法作出处理并上网公示。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2016年,市财政局约谈了部分专家、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依法对23家代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对11家代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处罚评审专家8名和供应商4家。
五是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完成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信息对接;首次开展市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工作,促使单位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制定《重庆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将货物、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20万元、工程类提高到30万元,采购人不再向财政部门申报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集采目录外的项目由单位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允许重庆市市高校、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和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对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对变更采购方式实行5个工作日限时办结制度。
提出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求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重庆市政府采购工作将从宣传培训、制度建设、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和制度建设。首先,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学习宣传,各区县财政局要针对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不同主体,积极开展培训,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并将《条例》的规定落实到位。其次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按照“修订一批、填补一批、细化一批”的既定思路,清理修订与《条例》冲突和不一致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填补制度空白,细化操作办法。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首先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内外网信息系统融合,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数据的交换和共享。其次逐步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共享。接下来要加快重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对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信用评价、记录及应用的信息化管理。
三是简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推动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进口产品实行部门集中论证、统一报批工作;实行高校、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和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并对采购方式变更限时办结、对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各区县财政局需要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位,要全面梳理政府采购管理流程,按照改革的要求,简化优化审核流程。启动开展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并继续推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首先,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模式,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其次要加强对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通过函告、通报等形式督促加快执行进度、规范管理。同时也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采取具体措施来动态监管预算单位采购执行情况。再次,加强对区县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强化政府采购风险防控。另外,还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日常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法定的采购政策扶持目标,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不断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积极创新扶持手段,通过实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扩大微型企业协议供货范围等方式以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同时,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运用首购、订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支持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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