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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采购改革管理培训班成功举办

作者:徐颖哲 通讯员罗俊 发布于:2015-11-11 11:41: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湖北省政府采购改革管理培训班在武汉成功举办,来自该省、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湖北省<a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政府采购</a>改革管理培训班成功举办

 

  湖北省政府采购改革管理培训班现场。

 

  开班式上,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大春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分析了新常态下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对该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年来,全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紧紧围绕‘加强监管,管放结合’的目标,努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何大春称,2014年该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级政府采购流程再造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管放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建立结果导向型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2015年,省级进一步深化改革,简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财政审核环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并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

 

  何大春表示,在依法行政、深化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政务公开的新形势下,各级财政部门要处理好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的关系,继续推进管放结合的监管模式,把工作重点从程序控制转向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后监督;正确处理监管主体与采购人主体的关系,监管者既要确立服务意识,也要监督采购人应采尽采,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和实施采购项目;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处理好采购效率与法定程序的关系,在依法执行采购程序的同时,要优化管理流程,在法定的范围内提高采购效率;还要正确处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关系,依法履行对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此外,正确处理敢于作为与规避风险的关系也尤为重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积极作为担当代替消极懈怠,以科学规范的管理预防工作差错,既防范履职风险,又实现事业有成。

 

  据了解,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副处长王奇璋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解读。培训班还对新《预算法》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并对省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介绍。(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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